市环保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治理重点把好“四个关”
2009-04-24 阅读: 902

 

  据监测数据显示,2008年除长溪水库因清淤未纳入监测评价外,我市其余九个水库水质均达到II类水质以上,2009年第一季度全市70%的地表水监测点位平均综合污染指数较去年也有所下降,我市局部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市环保局主要把好“四个关口”强化饮用水源的保护治理:

  一是审批关。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地的项目审批,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开发新建项目,近几年全市共依法否决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设项目近百个。

  二是管理关。调查、核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更换水源地标志牌,建设护栏和护网;健全并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事故预案和应急措施,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强化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源水质全分析;对水库实行属地管理,各库区均成立护库巡查小分队,不定期对保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治理关。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08年全面启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5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今年将在此基础上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治理,同时启动窖湖、长溪、外杜湖、白洋湖、邵岙湖5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源头污染治理,完成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

  四是取缔关。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排污整治工作,依法取缔保护区内餐饮经营户8家、粘土窑6家。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餐饮经营反弹的现象,近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上林湖水库保护区内餐饮经营户的打击取缔专项行动,对保护区内餐饮经营户进行联合执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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