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复函采纳和落实人大工作建议
2009-04-20 阅读: 881

 

  近日,市政府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对《关于对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的几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建议书〔2008〕1号)进行了认真研究,积极借鉴吸纳,把相关建议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有力地推进了有关工作的开展。

  针对工作建议书提出的抓紧启动我市北部平原水库项目建设的问题, 市水利部门着手编制了《平原水库总体规划》,根据本市实际,按照“分散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在东、中、西部沿海区域规划建设总库容约1.2亿立方米的三座平原水库工程作为曹娥江引水的接纳体该项目,并且把郑徐水库列入2009年度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备项目。对于尽早实施《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相关项目建设的反馈落实方面,市政府进行认真研究,把大塘江入口段整治工程项目列入了2009年度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备项目,市水利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各项前期工作。

  据悉,工作建议书制度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措施。根据《监督法》精神,去年9月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出台。该制度所称工作建议书是指市人大常委会在履职过程中就“一府两院”的某一项具体工作提出的、需予以说明或办理反馈的,而向“一府两院”发送的一种文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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