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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俊峰等任职的通知
2009-04-13 阅读: 1411
 


  
市人民检察院:
  经2009年3月27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于俊峰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洪新波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邵建育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3月30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发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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