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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2009-03-17 阅读: 1702
 


  
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为: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民政局、残联200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期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⒈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市规划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司法局负责人;
  ⒉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所在街道市人大代表各一名,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及所在镇市人大代表各一名;
  ⒊邀请市政协、开发区管委会各一名领导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定于3月27日上午8∶30在市行政中心会议楼二楼多功能厅举行,首先学习城乡规划法。学习结束后,在市行政中心会议楼四楼11号决策中心进行其他议程,会期预定1天。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

主题词:会议 常委会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规划局、
    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人大主席团,市级各新闻单位,
    开发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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