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办采取三项措施落实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
2009-03-16 阅读: 885


  一是细化工作目标。针对生态市建设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把工作目标分解成若干个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局(部门)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工作标准及完成时限。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每部署一项任务,市生态办向各局(部门)说明任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同时各局(部门)说明对任务内容和标准的理解,确认任务后再下达具体工作计划;在执行任务期间,抓好工作进度的落实,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尽量提前完成任务;任务执行过程中或完成后,向各局(部门)及时向市生态办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通报督查情况,并将督查情况公布在党政信息网和生态市建设简报上;定期督办,对重要工作进行定期督办,同时,必要时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调度;严格考核,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凡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或督查时被通报批评的,考核时将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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