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报告。在市政府办理审议意见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抓好跟踪监督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社会救助统筹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户”享受标准将得到逐步提高。二是各类救助资源作用将得到最大发挥。三是救助信息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全市救助信息一网覆盖的目标即将实现。四是社会救助平台延伸到村一级建设预计可在2010年完成。
二、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得到完善。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见》,将低收入农户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医疗救助工作继续强化。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连续几年支出大于收入的困难家庭等,筹资水平和补偿方案不断提高和完善。三是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得以实施。
三、社会救助的基础工作得到强化。一是社会救助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主要是2009年临时性救助经费将得到提高。二是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将得到规范。主要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编委、人事局共同落实,协调解决敬老院登记注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