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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龙山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08-12-24 阅读: 1930
 


  
  (2008年9月27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设立龙山镇选举委员会,并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孙百南
副主任:岑纪惠 叶群锋 林益定 马建君
委 员:刘世年 方伦聪 黄 磊 童华强
沈红磊 胡科文 乐胜利 章莲芬
邱鑫芬 王宏权 方华波 杨兆其



主题词:机构 选举 龙山镇△ 决定
 抄送:市委组织部,各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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