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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设立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建议审查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 委员:叶黎明 副主任委员:陈新昌 陆慧珊 委 员:(以姓名笔划为序) 丁 军 朱学军 沈立明 应岳强 严永敢 邹佰明 陈树忠 黄成汉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12月30日 主题词:机构 议案 审查 决定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政协办,开发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