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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建议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08-12-24 阅读: 1078
 


  
   (2007年12月1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设立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建议审查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 委员:叶黎明
  副主任委员:陈新昌  陆慧珊
  委   员:(以姓名笔划为序)
        丁 军  朱学军  沈立明
        应岳强  严永敢  邹佰明
        陈树忠  黄成汉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12月30日





主题词:机构 议案 审查 决定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政协办,开发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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