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自身建设
市人大机关出台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2008-12-24 阅读: 16670

 

 

  实施意见决定从1月到6月底止,在市人大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要求以“高举旗帜推动科学发展,创新创业实现效益和谐”为主题,以“重在全面深入、重在广泛持久、重在推动工作”为基本要求,力求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二是明确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牢牢把握主题,继续实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的重大战略决策;始终贯穿主线,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统领全局、指导实践。紧紧围绕任务,全面开展“落实突破年”活动,在深化中抓落实,在落实中求突破,大力弘扬“慈惠三北、溪通四海”的新慈溪精神。

  三是明确时间步骤。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重点制定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集中教育阶段,重点运用多种载体、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和大讨论活动,整体推进主题宣传教育;巩固提高阶段,重点是结合各自实际,理思路、定措施、明目标。

  四是明确具体方法。要求主题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组织青年干部“学精神、谈体会”;在市人大机关开展“学习十七大,我为推进人大事业作贡献”征文等活动;把开展主题宣传教育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起来,与传达贯彻全国和省、宁波市“两会”精神结合起来。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90121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