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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人机党〔2006〕2号 市人大机关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2008-10-20 阅读: 165

  为加强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务实创新,求真重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二、基本要求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权,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慈溪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具体落实办法,建立健全本机关的惩防体系。通过明确目标,提出任务,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促进惩防体系监督作用的全面发挥。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深刻认识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认真做好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继续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制度的学习,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

  3、定期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禁止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5、切实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和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对象及家庭成员,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对不良反映,及时核实情况,视情予以提醒,或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其纠正问题。

  6、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八小时外管理措施》,注重自身形象,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遵守机关财经纪律和公共财产管理、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7、以上各条,领导干部不但要严格遵守,还要对自己管辖的党员干部全面负责。

  8、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具体责任联系分工调整如下:

  马志灿——孙明华 方若波 陆 军 郑松华 王炳耀

       施伯尧 范志荣 陈少君 沈松海

  孙明华——朱学军 张建程 沈阳明 吴利平 龚旭霞

  方若波——张荣军 陈通洋 李国富 陆玉琴 房旭辉

       胡建富 胡孟飞 陆小勇 胡迪启

  陆 军——楼雪聪 杨 立

  郑松华——严永敢 黄佰银

  王炳耀——顾 允 丁 军 陈可靖 卢德法

  施伯尧——黄成汉

  范志荣——陆慧珊 阮其浩 孙娟娣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本机关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马志灿同志任组长,孙明华、方若波、陆军、郑松华、王炳耀、施伯尧、范志荣、陈少君等八位同志为成员。

                市人大机关党组

                2006年3月27日

  发:市人大机关全体同志

  抄: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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