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3年4月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顾列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建宏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陆 漫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范智君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观城人民法庭庭长;
岑丽芬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车建国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徐利丹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方波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何旭强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立民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乃权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长;
黄文琼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 斌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岑丽芬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车建国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何旭强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长职务;
郁瑞根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03年4月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