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基层人大监督工作的新领域、新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监督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经市委同意,从7月份开始在全市各镇(街道)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评议和对个别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以下简称“两项评议”),现就此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两项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从法律依据看,“两项评议”符合宪法原则和法律的基本精神。人大的监督是一项法定的职权,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大优势。作为监督职权具体化的“两项评议”, 符合宪法原则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条例》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等等,这些基本规定为开展评议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从运行机制看,“两项评议”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特点。“两项评议”体现了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的根本组织原则,评议工作建立在广大人大代表普遍参与的基础上,具有广泛的民主性;“两项评议”体现了人大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的本质特征,实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两项评议”体现了人民性,通过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主渠道作用,增进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3、从实践证明看,“两项评议”是人大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载体。开展“两项评议”,进一步拓展了人大监督渠道,顺应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民主要求,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有利于完善民主政治体制,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两项评议”,有利于健全政府决策机制,保证政府工作高效运转,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开展“两项评议”,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拓宽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渠道,为代表履行职务、开展有效的代表活动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正确把握“两项评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
1、评议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在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通过客观公正的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和支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使政府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2、评议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对评议工作领导的原则。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既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搞好评议的重要保证。“两项评议”工作要在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进行,调查评议中涉及的重要问题都要及时向党委报告,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
(2)坚持抓重点议大事的原则。政府工作面广量大,评议必须抓重点,抓关键,举一反三,推动工作。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评议要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敢于触及矛盾,指出存在的问题,在充分掌握全面情况和事实依据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理建议,以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以评促改的原则。评议重点要放在督促政府机关和述职干部整改问题、改进工作、转变作风上,避免形式主义,保护人大代表的积极性,提高评议实效。
3、评议的对象
对全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行政工作评议。其中对范市、观海卫、横河、庵东、浒山等五个镇(街道)的一名副镇长(副主任)开展述职评议试点。
4、评议的主体
镇人大组织开展的“两项评议”,其评议的主体是镇人大代表,同时可邀请部分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参加调查评议。街道人大组织开展的“两项评议”,其评议主体是在本街道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
5、评议的主要内容
政府工作评议的重点:2002年镇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建立街道办事处以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努力的方向等。
干部述职评议的重点:述职干部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工作部署及镇(街道)人大决定决议情况;依法履行职务,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方面的情况以及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廉洁自律方面情况。
6、评议的总体安排
评议工作从7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7月上旬在观海卫镇和浒山街道进行“两项评议”工作试点,在此基础上于8月初在全市推开。
评议工作大致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这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
(2)召开镇(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时完成自查报告。
(3)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对述职干部进行一次谈话,明确述职的基本要求和做法,述职报告的内容和重点,并要求述职干部按时完成述职报告送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4)组建若干评议调查小组,每个调查组由5—7名人大代表组成。
(5)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参加对象为镇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代表小组正副组长、评议调查小组全体成员、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
(6)召开评议调查小组正副组长会议,落实调查发言人。
第二阶段:调查研究阶段。这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各评议调查小组和人大代表小组初审政府工作自查报告和述职干部述职报告。
(2)各评议调查小组广泛开展调查活动,深入了解政府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方面的情况和述职干部履行职务的情况。
(3)各评议调查小组对调查情况进行归类、梳理,形成书面评议发言材料。
(4)评议发言材料征求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后,由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把关定稿。
第三阶段:集中评议阶段。这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召开评议工作会议。参加对象为全体镇人大代表、本辖区内的全体市人大代表、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会上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2)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根据评议调查小组报告,梳理代表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政府和述职干部。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这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召开镇长(主任)办公会议,对评议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制订具体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并将整改情况在一定时限内报告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2)述职干部根据反馈的评议意见,抓紧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在一定时限内报告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3)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将被评议对象的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代表,并听取代表对整改结果的意见。
(4)对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整改的意见实行报结制度,由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进行跟踪督查。
7、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在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进行,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各地建立评议工作领导班子,建议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党群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1、镇(街道)党(工)委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党委要认真研究评议工作的方案和实施步骤,及时听取评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评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邀请组织、纪检部门的同志一起参加,互相配合,共同搞好评议工作。
2、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意见,精心组织实施。一要深入发动。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统一代表思想认识,使代表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到评议活动中来,并要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二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个中心环节,针对政府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要坚持辩证地看问题,既要讲成绩,也要摆问题。三要严格依法办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地评议,做到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四要加强检查督促。在被评议对象整改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情况,加强监督,同时待整改工作结束后,将整改情况用一定形式向人大代表通报。
3、被评议对象要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监督。一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自觉把自己摆到被监督、被评议的位置上,虚心接受评议,把评议作为总结工作、改进不足、提高自己的一次机会。二要广泛听取意见,扎实进行整改。要对照评议意见,认真拟定整改措施,努力进行整改,并通过制定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三要统筹安排,确保评议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4、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将实行主任和专职委员分片联系制度,建立市人大评议工作办公室,指导基层人大开展评议工作。同时邀请市委组织部参与评议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关注各地的评议工作,及时报道评议情况,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
2003年6月17日
发: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抄: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