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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人大〔2003〕24号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兴达任职的通知
2008-10-20 阅读: 163

  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2003年9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兴达为慈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03年9月2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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