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们认为,自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水环境整治的决议》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按照决议要求,认真实施《市水环境治理规划》,加大“外引内治”工作力度,特别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落实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集雨区内污染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染源还较多,单位污水排放及个别企业送垃圾上山滥倒等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水质富营养化现象严重;二是水库库底淤积物日益增多,既影响水质,又减少了有效蓄水量;三是目前所有水库水位均在保坝安全水位以下,水库大坝安全存在隐患;四是库区周围个别村水资源浪费还较严重。为此,代表们提出如下意见:
1、切实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在确定城市发展规划时,要从我市水资源贫乏的实际出发,严格控制用水量大的企业落户,并进一步加大水资源开发的资金投入力度,上林湖上滩头山地和横河烛溪湖开挖、五磊山北麓引水方案可优先考虑。二是利用水库枯水期加紧实施清淤工作,淤泥可用于植树用土或杭州湾开发区咸碱地处理。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清淤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施工方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只取沙石、不清淤泥的问题。三是加快外引饮用水资源的步伐。针对目前水库蓄水量只能维持两个月左右供给的实际,其中属上林湖及四灶浦水库供水的桥头镇、逍林镇、新浦镇、胜山镇更为吃紧,市政府要迅速研究紧急供水预案和取水方案,确保市民生活用水。
2、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农民种植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市政府要抓紧研究出台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政策措施,明确集雨区内种养业、企业发展要求,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水源涵养林、水地保持林,尽快削减对肥料有较高依赖的经济作物,严禁从事有污染的产业。当前,要采取适当补助的办法,尽早搬迁横河大山养鸡场和酒厂。
3、妥善落实库区村庄搬迁工作,减少生活污染物对水质的影响。对地处集雨区的上林湖旁上滩头村、杜湖旁杜岙村、凤浦湖旁市麻风病院,市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在出台搬迁政策,落实安置规划、安置用地、建房指标的基础上,督促相关镇政府做好工作,分步实施村庄搬迁。对梅湖水库旁隶属余姚市杨夹岙村,市政府要通过协调沟通,努力促成该村搬迁。对一时不能搬迁的农户,也要采取多种措施,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个别上山偷倒垃圾的企业,要从严处罚。
4、实行科学治理,提高水源质量。鉴于影响库区水质的主要因素是氮、磷超标的实际,市环保、科技、水利、农业等部门要通力协作,联合攻关,做到早防、早治,减少有害物质对水质的影响,切实提高饮用水源质量。
5、加强宣传,引导市民树立环保意识和节水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教育市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珍惜每一滴水。市政府要通过调研和听证,尽快实施分质供水方案,并适当提高饮用水价格,促进节约用水。对库区周围个别村庄群众用水不收费、浪费严重的问题,市政府应责成有关镇尽快予以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
2004年4月2日
送:市人民政府
抄:市委办、市政协办、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
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治办,
龙山镇、三北镇、范市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横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