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黄柏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口径调整说明和要求调整200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会议认为,根据国家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应扣除出口退税额的要求,以及预算收入的结构变化使财政可用资金有所增加,教育、卫生等公共需要增加支出因素较多的情况,对2004年度财政预算作调整是必要的。会议根据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口径调整的规定,同意将2004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年初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392000万元调整为232000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5600万元,中央级财政收入预算86400万元;2004年财政支出预算由年初的198000万元调整为206000万元。调整后2004年度市财政收支平衡。
会议要求,市财政部门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大力组织收入,节减支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