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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人大〔2004〕30号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慈溪市城市引水工程及中横线公路工程项目申请发行信托贷款的议案》的决议
2008-10-20 阅读: 161
(2004年11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慈溪市城市引水工程及中横线公路工程项目申请发行信托贷款的议案》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会议认为,城市引水工程和中横线公路工程是慈溪市的重点建设工程,上述工程的实施,对于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市政府授权慈溪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融资主体,委托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通过信托计划实施融资是可行的。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期还贷发生困难,同意由市财政垫资还贷,并在规定还款期限内列入同年度财政预算。

  市政府应督促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融资使用情况及还贷计划每年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发: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街道办事处,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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