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2005年2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叶 芳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江惠芳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
2005年2月2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