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5年4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范智君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观城人民法庭庭长;
王建宏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庭长;
何坚强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旭明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孙央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楼小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车建国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副庭长;
何旭强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王如强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方波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何坚强的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楼小波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车建国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方波波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何旭强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旭明的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孙央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观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华惠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霍百万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
2005年4月1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人大常委会组
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