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慈人大〔2005〕26号 关于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建设生态市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视察意见
2008-10-20 阅读: 167

  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建设生态市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了视察。期间,代表们集中听取了市生态办徐红军同志关于2005年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汇报,并围绕电镀和漂印染行业整治工作、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城河治理、市域污水管网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等内容,分组进行了实地视察。

  代表们认为,自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建设生态市的决定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城河治理等工程进展顺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已初见成效,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创建和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同时,代表们指出了生态市建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区域内地表水污染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还较多,水质富营养化现象还比较严重等。为此,代表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要求,加快重污染行业整治进程,努力减少污染源。要积极引导进入集中整治区块的重污染企业,提高科技含量,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总量;涉及重污染行业整治的相关部门要提前规划,强化入园企业环保意识,设置科学合理的入园标准,明确落实入园企业责任;在杭州湾新区电镀行业集中区块和漂印染行业集中区块建设过程中,生产、污染治理等建设要统筹安排好时序,进一步加快进程,使重污染企业能尽早动迁入园。

  二、联合执法,加大区域污染整治力度。对于废塑料回收、小电镀、小熔炼等重点区域污染问题,市政府要继续予以高度关注,制定整治的工作计划,协调环保、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及供电等部门,明确相关镇、街道的责任,协同抓好整治工作。同时,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区域污染的严重危害,共同检举、抵制环境违法行为。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要结合我市水资源短缺实际,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引导市民树立环保意识和节水意识,提高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特别是要把水源地村庄迁移和分类供水工作列入市政府“十一五”计划,加强政策研究和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现阶段要加大对集雨区域村庄的环境整治,停止企业审批,严控个人建房,规范旅游开发,并利用财政政策、产业引导等手段积极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限制畜禽养殖业。要继续加大对水库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要未雨绸缪,尽快落实汤浦水库引水工程蓄水区域。

  四、通盘筹划,确保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执法,继续推进“蓝天、碧水、绿色、洁净”四大工程,全面开展“治理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整治行动。要高质量地推进“外引”、“内治”等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在实施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建设的同时,同步规划各镇(街道)污水管网接入问题,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先行启动各镇(街道)建成区、工业区块污水管网建设,再逐步推开。

                    市人大常委会

                    2005年11月7日

  送:市人民政府

  抄:市委办、市政协办、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生态办、市水治办、市重治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99548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