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经2006年1月1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楼小波为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许越骋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陈秀珍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楼小波的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谢意意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云裳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银根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1月12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