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听取了市文广局局长沈建国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分组到浒山、宗汉、周巷等地视察了网吧、音像店、书店、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情况。
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市文广局等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紧紧围绕“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革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工作要求,一手抓引导,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氛围,提高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一手抓规范,多管齐下,强化管理,加大了执法和查处力度,为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代表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当前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安全通道较为狭窄,导向标记不明,尚存在消防隐患。二是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经营情况仍有出现,音像书刊经营场所销售非法出版物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尤其是基层的执法管理人员,全市尚有5个镇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尚未真正落实,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引导和管理,着力营造健康文明的文化市场新秩序,代表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注重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培育特色文化和优势文化,不断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加快文化大市建设步伐。依托“万场电影千场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和载体,加强对先进文化的宣传,唱响主旋律。大力发展村落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积极倡导文化健身活动,推动群众文化健康发展。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活动,保障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健康、文明、有序的要求,逐步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文化市场体系。在现有执法体系情况下,要研究创新执法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使执法队伍向基层延伸,重点解决基层管理执法力量不足和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为此,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和广电的执法人员应快落实,到岗到位。二是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至少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尤其是文化市场发育较快、管理任务较重的街道和镇应配备2名以上具有执法资质的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部位经常查、反复查。三是在符合国家执法体系的前提下,牵头制定各职能部门针对文化市场的具体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分片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步解决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中的缺位、断位、错位问题。文化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与各镇(街道)的联系和交流,指导、支持基层开展工作。
三、积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方式,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对经营者的日常教育与培训,进一步规范业主的经营行为,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意识,重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创新方式、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管之间的关系,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管理。注重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文化经营企业以自律保发展,以自律促发展,探索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新路子,使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业主与主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送:市人民政府
抄:市委办、市政协办、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市电信局、市工商分局、市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