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永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成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并认真听取了市建设局、浒山街道关于我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大家认为,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与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一环。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我市的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但由于这项工作起步晚,欠账多,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为此,代表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深化对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运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居民参与管理小区、维护小区秩序、支持小区物业管理的意识。政府有关部门、街道要把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到重要日程,认真分析现状,及时研究相关对策,把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到相关创建活动中去。
二是创新体制,不断提高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建议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重点要明确建设局行业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延伸、街道(社区)属地管理等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并促进我市物业管理。
三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对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政府有关部门要会同街道(社区)逐个分析,解决物业管理标准不一,“老小区”管理缺位引起的脏、乱、差,物业费拖欠现象较普遍等问题,指导并帮助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明确各自职责,理顺相互关系,更好地开展工作。建议成立市“老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建设、城管、工商、公安、环保、卫生、规划等部门,对部分“老小区”普遍存在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在管好用好“两房两金”的同时,市和街道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小区”的整治和改造,使得广大居民安居乐业,保障共享共建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7月6日
送:市人民政府
抄:市委办、市政协办、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浒山、宗汉、坎墩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