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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人大 (2007) 21号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胡乔斐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2008-10-20 阅读: 413
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2007年7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胡乔斐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陆  漫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  玮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8月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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