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不断完善创建工作内容和机制,推进创建活动持续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企业、职工、社会三者利益协调均衡,力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关系的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全市合力推进和谐企业创建的良好格局。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和谐企业创建的各项工作。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精心设计载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典型事例,营造共建共促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会议号召,广大企业主和企业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支持并参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进本决议的贯彻落实。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和创办,市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