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第10次会议纪要
浙江省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第10次会议,于1992年5月12~16日先后在慈溪市、奉化市举行。
义鸟、东阳、龙泉、平湖、兰溪、江山、丽水、余姚、奉化、临海、诸暨、海宁、黄岩、萧山、椒江、瑞安、慈溪等17个市的人大常委会及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共73人出席了会议。北仑区人大常委会及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张秉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立谟、应中甬等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并讲了话。慈溪、奉化两市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到会祝贺,并介绍了各自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会议分别由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文林、奉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臻、副主任唐才仙主持。
会议以中共中央[1992]2号文件和江泽民总书记有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话精神为指导,着重交流探讨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自身建设的问题。会议开得热烈、活跃,自始至终充满着平等、和谐的气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会议认为,县(市)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繁重的任务。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不仅有利于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而且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各市人大常委会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把自身建设放到了重要的位置,勇于实践,大胆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是:
1.抓好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核心。各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联系国际国内形势和人大工作实际,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学习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的决定、决议精神,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观念,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建立一套制度、办法和程序。各市人大常委会在实现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制定了一系列行使职权的制度和规定。如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制度、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等,使常委会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是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人大常委会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上。采取定期走访代表、下基层约见代表、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点等办法,广泛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听取意见、建议,进行调查研究,不仅促进了人大机关作风的转变,还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水平,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作出的决议、决定有了可靠依据。
4.逐步改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群体结构。在配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时,各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好党委参谋,力求提高委员素质,改善群体结构,适当增加专职委员比例,提高了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整体功能。
5.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各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主任和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结构比较合理、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工作队伍,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议认为,目前县(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一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主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群体结构还不尽合理,特别是领导成员和专职委员年龄偏大,兼职委员比例过高;办事机构设置不够统一,人员编制少,力量与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部分人大干部的业务素质不够高,不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干部双向交流还比较困难,不利于调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人大机关的活力。有鉴于此,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建议:(1)对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作出统一的、原则的规定。(2)建立人大干部学校或培训中心,有计划地培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3)在县(市)人大常委会设置秘书长职位,以便统一协调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工作。
会议商定,浙江省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第11次会议于1992年下半年在义乌市和东阳市举行。具体日期由东道主义乌市和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会议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代表法》,切实做好代表工作。
199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