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司法执法评议,是执法检查的深入和延伸,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人大代表参与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形式和新的途径。
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执法机关的执法评议,是从1992年开始的,至2002年底,已对22个(次)局、委、院进行了评议。综观这几年的评议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成效:
第一,评议活动丰富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内容,激发代表议政督政的积极性,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例如,1992年市人大代表评议公检法工作,广大代表参与热情空前高涨,代表参与率高达98%,代表们组成65个调查组,召开各种座谈会169个、动员会35个、与会人员达1696人,走访选民2027人次,24名代表在评议会上作面对面评议发言,共提出批评意见133条、建议58条,涉及案件78件。代表们反映,参加这样的评议活动,感到代表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对政府的工作可以进行监督。
第二,评议活动促进了被评议单位的工作,使之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被评议单位通过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制订落实整改措施等,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再经代表一分为二的评议,使其比较全面地看清了成绩和问题两个方面,明确了改进工作的方向。
第三,评议活动强化了人大监督机制,促进了人大整体工作的提高。在评议活动中,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走访选民、民意测验、开评议会、印发评议意见通知书等多种形式融于一体,使监督更具体、深化,更富于实效,大大强化了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例如,1998年在评议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了2个调查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70余次,走访选民1895人次,搜集案例101个,人大常委会发出评议意见通知书2份,较好地体现了人大权力机关的作用。
第四,评议活动畅通了民主渠道,密切了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评议活动中,人大代表把群众的各种意见和要求集中起来,面对面地对执法部门进行评议,使被评部门和干部更多地了解民情民意,进一步增强了公仆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同时,通过人大代表的宣传、调查和走访,广大群众也从评议中了解到各部门为发展当地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所做的努力,以及在执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赢得了理解和支持,从而密切了相互关系。
评议市公安、司法机关工作
1992年7月25日,中共慈溪市委以市委[1992]36号文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工作的实施意见》。7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出了关于评议工作的公开信。8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公、检、法领导干部会议,统一对评议工作的认识,明确具体部署和要求。孔文林主任主持会议,俞月珍副主任就评议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实施步骤讲了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沛芳就评议工作向公、检、法提出了4点要求。市委副书记张文在会上强调指出:评议工作本身体现了人大工作的改革,符合中央[1992]2号文件精神,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被评单位应以积极、正确的态度,认真主动地接受人民代表的评议监督;市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来。8月3日,又召开了各镇乡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或副主席、市人大代表组长会议,发动人大代表开展对公、检、法工作的评议。此后,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专职委员分头到各镇乡指导评议工作。9月28~29日召开评议公、检、法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镇乡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或副主席,市人大代表各镇乡代表组推荐的1名代表,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领导成员,同时,邀请市政府、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领导参加,与会人员达110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秉炎,宁波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庆谊及有关部门领导也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副书记张文作动员讲话,公、检、法3家负责人汇报1年半来工作情况,接着24名市人大代表作评议发言,代表们全面评估了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然后公、检、法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项秉炎主任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评议的成绩,提出了整改的要求。最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文林作了总结讲话。10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以慈人大办[1992]26、27、28号文件,向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市人民代表的评议意见和要求反馈的案件的通知。12月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公、检、法负责人关于代表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评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
1993年9月14日,中共慈溪市委以市委[1993]59号文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的报告》,决定在第四季度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及其所属的14个工商行政管理所1992年1月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工商行政法律法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政建设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评议主要分3个步骤:
1.10月中旬之前,主要开好3个会:一是被评单位负责人会议;参加对象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和各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长,市财办有关领导等,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作动员,统一领导班子的认识;二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会,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从上至下层层搞好思想发动,使全体干部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和监督,积极配合,共同搞好评议工作,并按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准备好向人大代表汇报的书面材料;三是镇(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具体部署评议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
2.10月下旬~11月上旬,搞好调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负责搜集全面情况,调查核实重大问题,同时掌握各镇(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对调查中反映出来的有关重大问题及时向工商局领导通报,沟通思想。12个镇(乡)的市代表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组织视察和听取所在地工商所汇报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级干部和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意见和反映,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形成评议材料。其余镇(乡)的市人大代表小组主要是发动代表走访选民,听取对工商部门的意见,然后召开代表小组会,汇集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人大常委会。
3.评议整改。11月22日,召开评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2个镇推荐发言的市人大代表、镇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各所所长,同时,邀请在慈溪的部分省、宁波市人大代表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办、市监察局领导参加。会上,市工商局局长汇报了1992年1月以来的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3个调查组和12位市人大代表作了评议发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陆方成、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泰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俞月珍、市委书记汤黎路分别讲了话。1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了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工商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1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1994年1月13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市人大代表评议意见落实情况。
评议市司法局、卫生局、供电局工作
1994年7月27日,中共慈溪市委以市委[1994]34号文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司法、卫生、供电三局工作的报告》,决定从7月底至11月,对三局机关及各法律服务所、供电所1993年1月~1994年6月的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的内容和重点分别为:
市司法局:(1)法制宣传工作情况。(2)依法公证、依法辩护、调解工作情况。(3)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是为基层服务及勤政廉政建设情况。
市卫生局:(1)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情况,重点是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情况。(2)勤政廉政建设情况。(3)行风建设情况。
市供电局:(1)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服务情况。(2)依法管理情况。(3)行风建设情况。
7月底至8月上旬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抓好思想发动工作,统一对评议工作指导思想、目的意义的认识。
8月上旬至9月上旬为调查(自查)阶段,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镇乡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搞好调查,收集人民群众对“三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准备好评议材料。3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向人大代表汇报的书面材料。
9月19日,召开评议司法、卫生、供电3局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镇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各镇乡推荐评议发言的市人大代表,司法、卫生、供电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供电所所长,防疫站站长、药检所所长、人民医院院长、妇女儿童保健医院院长,法律事务所主任、公证处主任,同时邀请宁波市人大代表慈溪代表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监察局领导参加。会上,市委副书记叶沛芳就善始善终搞好评议、开好评议会讲了话,司法、卫生、供电局的局长汇报了自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3个调查组和23位市人大代表作了评议发言。“三局”局长在代表发言后表态,表示要抓紧拟订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永先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对评议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三局”的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评议会结束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俞月珍在简要回顾评议活动的开展过程和概括代表们对“三局”所指出的存在问题后,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三局”领导要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开展评议,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仅仅是完成了评议工作的一半,关键的一半是评议的意见、建议是否得到真正落实,使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三局”领导一定要狠抓整改措施落实,不仅是承诺,更重要的是实效。
二是人大代表要继续关心和支持“三局”工作。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深入,“三局”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突出。因此,除“三局”本身要进一步开拓进取外,还需要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没有这一点,“三局”工作的实效是体现不出来的。所以,人大代表要象参与这次评议那样,继续加以监督、关心和支持,使“三局”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要为“三局”工作创造一个好的执法环境。各级领导要支持“三局”大胆依法行政,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做好配合工作。 “三局”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勤政为民思想,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9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市人大代表对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供电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11月1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卫生局、供电局的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评议环保局、文化局工作
1995年6月21,市人大常委会以慈人大[1995]5号文件,发出《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环保、文化局工作的通知》,决定从6月下旬开始,对两局机关自1993年换届以来至今年5月的执法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评议。
评议内容和重点:
市环保局:1.法制宣传工作情况。2.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尤其是对群众反响强烈的重大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3.勤政廉政建设情况。
市文化局:1.法律宣传情况,重点是宣传贯彻省《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决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2.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情况,重点是文化市场管理和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情况,文物保护管理和打击文物走私的情况。3.勤政廉政情况。
6月底和7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各镇(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环保局、文化局全体领导成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分别对“两局”的行政执法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调查,对反映出来的重大问题进行核实。各镇(乡)人大主席团抓好参评代表的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认识,通过走访、视察、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和有关单位对“两局”工作的意见,对其中所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核实,并作好评议发言的准备。“两局”在7月初开好全体机关干部会议,搞好思想发动,按评议的内容和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了解、搜集到的一些重要情况,向“两局”领导通报。
8月21日,召开评议环保、文化局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镇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或副主席,各镇乡市人大代表小组推荐的发言代表,市环保局、文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同时,邀请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计委、市监察局领导参加。会上,市环保局和文化局的局长分别汇报自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两个调查组和10位市人大代表作了评议发言,“两局”的局长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永先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下步评议整改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俞月珍在评议会结束前讲了话,对这次评议工作给予积极评价,对“两局”的工作作了基本估价,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市人大代表对市环保局、文化局工作的评议意见。10月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文化局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
评议市财政地税局、劳动局工作
1996年7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以慈人大[1996]18号文件,发出《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财政地税局、市劳动局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从7月中旬开始,对市财政地税局、市劳动局的机关近两年来的执法和廉政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是:1.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2.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3.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情况;4.勤政廉政情况。7月中旬至9月上旬进行评议的发动、调查工作。9月18日,召开评议市财政地税局、劳动局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不是代表小组组长的镇乡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市财政地税局、劳动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计委、市监察局领导参加。会上,先由市委副书记胡惠强讲话,对几年来的评议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并就开好这次评议会议提出了要求。接着,“两局”局长汇报了自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两个调查组和8位市人大代表作了评议发言,“两局”局长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高裕昌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给予积极评价,对代表提出的意见表明了政府重视支持的态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俞月珍作了总结性讲话。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慈人大办[1996]23号、24号文件,印发了市人大代表对市财政地税局、市劳动局工作评议意见。12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地税局、市劳动局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评议基层国税所、地税所、邮电支局(所)、信用社工作
1996年5月14日,中共慈溪市委以市委[1996]25号文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对基层国税所、地税所、邮电支局(所)、信用社开展评议工作的报告》,决定在6月份对这4个系统基层单位1995年1月~1996年5月的工作进行评议。
这次评议的主体是镇乡全体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由各镇乡人大主席团具体组织实施。被评议的对象为市级有关部门设在镇乡的国税所、地税所、邮电支局(所)、信用社等单位和这些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评议内容:一是为经济发展、群众生产和生活服务情况;二是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中公平、公开、公正的情况;三是行业风气和廉政建设的情况。
由于镇乡党委的高度重视,人大主席团的周密部署,镇乡代表的认真参与,广大选民的积极支持,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这次评议活动于7月上旬顺利告一段落。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3个镇乡的1582名代表,参与率达90%以上,共组织专题调查组118个,发放调查问卷1632份,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234个,走访选民8550人次,召开评议会议26个,有215名代表在会上作了评议发言。在充分肯定被评议单位工作成绩的同时,代表们共提出了612条意见建议。此后,各被评议单位逐条进行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这次评议活动,不仅是对4个系统基层单位工作的一次监督和检查,也是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了一次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各方反响很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要求。
一是激发了代表议政督政的积极性,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长河镇的代表反映,作为新当选的镇人大代表,以前根本不知道怎样行使代表权利,怎样监督政府部门做好工作,通过参加这样的评议活动,才知道对政府的工作可以进行监督。庵东镇的代表说,通过评议活动,真正体会到“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不是一句空头口号,人民代表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来管理地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代表们在参与评议活动中,都比较注重学习法律法规,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对照法律法规条文,对被评议单位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肯定成绩实实在在,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使被评议单位感到言之有理,心悦诚服。不少代表认为,只有积极、认真参加评议活动,敢于为民直言,才无愧于人民代表这一光荣称号。
二是促进了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评议活动开展后,被评议单位通过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制订整改措施等方法,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这些单位的领导普遍反映,代表评议是对我们服务部门工作的一次有力监督,对行风建设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对全体工作人员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如匡堰信用社接受代表建议,在杨梅节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方便群众存储。横河邮电支局接受代表批评,严肃处理有渎职行为的职工,该支局局长还亲自发出20封挂号信,检验信件收到率。长河镇邮电支局对代表提出的买邮票搭信封和装电话机上午10时到,既拿香烟又吃饭的有关人员作了严肃处理。新浦镇地税所、国税所针对代表提出的对减免税款实行跟踪管理,防止减免税款流失的建议,决定开展联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同时该镇国税所还加强对税务代理的引导,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密切了被评议单位与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评议前,不少被评议单位与当地党委、政府关系疏远,通气少,汇报少,有的还自恃行业特殊,自行决断了事,更听不得不同意见,存在着“看得见,管不着,看不见,管得着”的矛盾。评议一开始,被评议单位的领导都能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汇报工作,听取意见,自觉征求单位、代表和群众的意见。通过评议,当地党委、政府了解了这些单位的工作情况及行风建设、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当地企业、人民群众对这些单位的看法,表示要加强领导,加强联系。鸣鹤镇党委、政府领导深有感触地说,代表评议,评出了干劲,评出了团结,取得了共识,凝聚了合力,鸣鹤经济发展更有了希望。
四是强化了人大的监督机制。这次评议活动,探索了新的监督形式和方法,拓宽了依法监督的思路,提高了监督的实效。由于在评议活动中,把视察调查、听取汇报、走访选民、民意测验、召开评议会等多种方法融于一体,使监督更具体化,更富于实效,真正起到了监督作用,镇乡人大的作用也得到进一步的发挥。浒山、胜山等地的人大主席认为,人大的权威来自人大的作为,这次评议活动是镇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实施监督的一次尝试,是镇乡人代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具体体现,一定要珍惜这个好的开端,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努力。
评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
1997年5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以慈人大办[1997]13号文件发出《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的通知》,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对市城乡建委、计生委自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执法和廉政情况进行评议。这次评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情况和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与意见的情况;廉政建设情况。
评议工作(不包括整改阶段)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各代表小组和镇乡人大主席团发动和组织市人大代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评议的内容,对两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广泛征求单位和选民意见,并在6月中旬形成书面评议材料。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分成若干个调查组,分别对两单位的执法和廉政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市城乡建委、计生委按照评议的内容和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6月中旬整理好评议会上的书面汇报材料。
7月18日,召开评议市城乡建委、计生委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市人大代表小组代表1名,镇乡人大主席,市城乡建委、计生委领导班子成员,同时,邀请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府办公室、计委、卫生局、监察局领导参加。会上,市委副书记张文对开好评议会提出了3点要求:1.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务;2、被评议单位要虚心接受代表们的评议。3.切实重视抓好评议后的整改工作。接着,城乡建委、计生委主任汇报了自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两个调查组和11位代表作了评议发言。在两个被评议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勇讲了话,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办好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规范执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切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俞月珍作了总结性发言。7月21日和23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慈人大办[1997]18、19和20号文件,印发了市人大代表对市计生委、市城乡建委工作的评议意见和对政府工作的评议意见。
评议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法工作
1998年8月5日,中共慈溪市委以市委[1998]32号文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工作的报告》,决定从8月上旬开始,对“两院”1997年以来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
评议内容为1997年以来“两院”的执法情况,重点是五类案件的执法情况,即群众反映强烈和当事人有意见的案件;上级机关交办、督办而至今尚未办结的案件;1997年以来改判,发回重审、抗诉或上级机关纠正的案件;群众告状无门、该立案而不立案或久拖未决的案件;上年清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专项整治和1998年集中教育整顿中排出的至今尚未解决的案件,以及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受以上时间限制。评议中要求抓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钱交易、徇私舞弊、办人情案关系案、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通过围绕案件找问题,针对问题找原因,分析原因追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取得实际效果。
这次评议从8月上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8月11日,召开司法评议动员会,“两院”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俞月珍就执法评议的目的、要求、内容、步骤作了动员讲话,对搞好评议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1.统一认识、端正态度、确保司法评议顺利进行;2.积极准备,认真做好迎接评议工作;3.认真办理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市委副书记胡惠强也讲了话,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好这次评议活动,同时要求“两院”的全体同志以积极、正确的态度,认真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监督,做到态度上要“诚”,自查自纠要“实”,整改要“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人大组织实施好对“两院”执法工作的评议。8月12日、13日,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迎接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认真接受司法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8月31日召开市人大代表小组长司法评议动员会,各代表小组的正副组长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俞月珍作动员讲话。10月21日,召开司法评议会议,参加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及市人大代表各1名,市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委员,市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委员,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市政法委、市府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领导参加。会上,市委副书记胡惠强作动员讲话,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和8位市人大代表作了评议发言,之后,法院院长和检察长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俞月珍作总结讲话。11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慈人大办[1998]35、36号文件,印发市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评议意见。1999年1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在评议中,代表们本着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法院、检察院在执法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对法院的建议:一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坚决维护法律尊严。要充分利用这次集中清理未执行案件活动,执结消化一大批积案。今后要认真落实执行承诺制,加大执行力度;做到审执兼顾,防止出现新的“执行难”。二要做到公正司法,切实防止办“人情案”。要建立完善各项办案制度,尤其是要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公正司法原则得以贯彻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坚持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要坚持从严治“警”方针,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既要注重业务水平的提高,更要强调清正廉洁,努力探索建立一种有赏有罚、赏罚分明的管理机制,促进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保证严格执法、司法公正得到真正落实。四是结合案件审判,加大宣传力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以外,其他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进行公开审理,并要及时张贴判决布告;还要选择典型案件,以案释法,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在全市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对检察院的建议:1.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要研究提出加强监督力度和完善监督方法的要求和具体措施,加大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司法的检察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证司法公正。2.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要继续严肃查处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贪污贿赂和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对容易出现犯罪的部门、企业建立预警制度,努力减少犯罪的发生率,防止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3.努力建设一支高标准的检察官队伍。要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检察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高标准的检察官队伍。做好与市级部门和各镇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对检察机关性质、职能的宣传,努力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能创造一个良好氛围。
评议市公安局、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
1999年5月29日,中共慈溪市委以市委[1999]25号文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决定从6月初开始对市公安局、司法局1998年1月以来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的重点内容:
(一)市公安局:1.以罚代惩,降格处理,随意罚没等违法执罚尚未纠正的案件和问题;2.工作不负责任,扯皮推诿,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人和事;3.违反法律程序和办案规定,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造成不良后果的案件和问题;4.办事不公,以权谋私,耍弄特权,欺压百姓的案件和问题;5.上年集中教育整顿中发现的但至今尚未处理的违法违纪案件和问题。
(二)市司法局:1.在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对基层基础工作指导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不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3.对律师队伍监督指导不力,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群众对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执法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受以上时间的限制。
评议中要求抓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权钱交易、徇私舞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取得实际效果。
6月4日,召开公安、司法行政执法评议动员会,“两局”中层正职以上负责人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黄建钧对搞好评议工作提出了要求。6月7日和6月9日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迎接市人大执法评议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7月6日,召开市人大代表组长执法评议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作动员讲话,要求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评议。8月11~12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听取各代表小组对公安、司法行政执法评议的意见。9月20日,召开公安司法行政执法评议会,参加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调查组成员;各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及市人大代表1名,不是市人大代表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公安、司法两局党委(党组)成员,公安局部、处、室、大队和派出所正职1名,司法局中层正职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邀请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参加。会上,市委副书记黄建钧作动员讲话,对前阶段的评议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对开好评议会提出要求。市公安局和司法局局长作自查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两个调查组和8位市人大代表作评议发言。在“两局”局长作表态发言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柴利能对公安、司法两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整改、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出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祥家作总结性讲话。
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市人大代表对市公安局、司法局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评议意见。12月1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关于市人大代表行政执法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司法局《关于落实市人大代表对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评议意见的汇报》。
评议市环保局、市卫生局行政执法工作
2000年9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以慈人大办[2000]12号文件,发出《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开展行政执法评议的通知》,决定自7月上旬开始,对市环保局、市卫生局自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
评议的内容:1.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2.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3.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情况和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与意见的情况;4.行风和廉政建设情况。
7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召开会议,明确分工,制订具体计划。7月11日召开全市“两局评议”动员会,由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各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全体机关干部,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人员参加。市委副书记黄建钧作动员报告,沈祥家副主任作具体部署。7月20日,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分层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通报执法工作情况。8月14~16日,市人大常委会4位副主任带队分片听取各代表小组对环保、卫生执法工作的意见。8月22日,对两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8月29日,召开环保、卫生行政执法评议会,参加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及市人大代表1名,不是市人大代表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市环保局、卫生局中层以上机关干部,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邀请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计委领导参加。会上,市委副书记黄建钧作动员讲话,“两局”局长汇报自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两个调查组和9位市人大代表作评议发言,最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祥家作总结讲话。11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卫生局关于行政执法整改情况的报告。
评议市物价局、市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工作
2001年6月28日,市委以慈党[2001]12号文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物价局、市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工作及市物价局局长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决定从7月份开始,对市物价局、市工商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及市物价局局长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评议。
这次评议的内容范围是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998年)以来“两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及市物价局局长履行职责的情况。群众如有其他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受此时间界线的限制。根据“两局”的工作实际,评议的重点内容分别确定为:
市物价局:贯彻执行有关物价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在价格及收费管理中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越权定价等情况;在价格及收费行为的监督中,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程序规定,执法不公不严,随意处罚的情况;机关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扯皮推诿、拖沓刁难,定人情价、核人情费、办人情案等问题。
市工商分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在行政处罚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政务公开和审批制度改革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乱收费、乱罚款的情况;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机关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是否存在服务不力、作风不实,以权谋私等问题。
这次评议工作从7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7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调查组会议,明确分工,制订计划。7月12日,召开“两项评议”动员大会,参加人员为: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镇人大专职主席和副主席、两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永先作动员报告,市委副书记黄建钧到会讲话。7月20日,“两局”召开机关干部动员会。7月中旬,市人大代表小组开会商量评议活动安排。7月下旬,各市人大代表小组和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开展调查,“两局”开展自查自纠。8月17日,对“两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8月30日,召开行政执法评议会,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及市人大代表各1名,不是市人大代表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1名,“两局”中层以上干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计委、贸易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上先由两局局长作行政执法评议自查自纠报告,9位市人大代表作评议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两个调查组作调查报告,然后“两局”局长作表态发言。接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永先作总结性讲话。市委副书记黄建钧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1.虚心听取评议意见,深刻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高标准、严要求地制定整改措施;3.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对两局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9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慈人办[2001]22号、23号文件,印发对市工商分局、市物价局行政执法评议意见。10月30日,市工商分局、市物价局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评议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
2002年4月27日,中共慈溪市委以慈党[2002]9号文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及市交通局局长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决定从5月份开始,对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评议。这次评议的范围是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交通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情况。评议的重点内容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在行政处罚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政务公开和审批制度改革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交通管理中是否存在越权行为或执法不作为的情况;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机关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是否存在服务不力、作风不实、以权谋私等问题。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明确分工、确定工作计划。5月9日,召开“两项评议”动员会,参加人员为: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各镇人大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员,市交通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永先具体部署评议工作,市委副书记黄建钧作动员报告,他强调指出:开展评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有利于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拓宽人大的监督渠道;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有利于交通部门改进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一个实际举措,有利于政府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5月中旬开始,交通局开展自查自纠,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调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5个调查组于5月22日、23日、24日分别到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同时要求审计局于6月15日前完成对市交通局、市交通投资公司、市公管所的财务审计。6月18日,组织市交通局全体机关干部及下属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6月27日,召开交通行政执法评议会,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及该小组的市人大代表1名,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1名,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员,市交通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同时,邀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上,市交通局局长徐鹤鸣作自查自纠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周逢良作审计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查组组长卢德法作调查报告,8位市人大代表作评议发言,然后交通局局长作表态发言。接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永先作总结性讲话。市委副书记黄建钧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慈人大办[2002]16号文件,印发对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评议意见。9月25日,市交通局向市人大报送了《关于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情况报告》。1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交通行政执法整改情况汇报会,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参加。会上,先由交通局局长作整改情况报告,5位代表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永先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提出了意见。
附一:
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公安局、
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委:
为了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密切司法机关与人民代表的联系,监督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1992年工作要点,决定组织市人民代表对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一次评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以中共中央[1992]2号、4号文件为指针,以宪法、法律和省监督司法工作规定为依据,在市委的领导下,组织人民代表对公、检、法的工作进行评议,并把评议工作与这些单位的执法自查结合起来,支持和帮助公、检、法机关发扬成绩,纠正缺点,提高执法水平,改进思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通过评议要求达到:
1.进一步增强公、检、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干警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2.增进公、检、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他们直接听取人民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也使人民代表和群众进一步了解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增强法制观念,从而增进互相理解和支持。
3.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法纠正处理不当的案件,及时办理久拖不决的案件,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
(二)评议的范围和内容
评议范围: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机关及其下属的派出所、法庭。
评议内容: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落实情况、执法情况、廉政情况、工作作风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评议的时间范围以1991年1月~1992年6月为主,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则不受此时间限制。
参加评议的对象:全体慈溪市人民代表并邀请在慈溪的省、宁波市人民代表参加。
(三)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整个评议工作拟从7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为思想发动、调查研究、评议和整改4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7月底至8月上旬)
做好代表和被评议单位的思想发动工作,明确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工作部署。
1.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公、检、法机关负责人会议和各代表组长、镇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由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动员,统一思想认识,部署评议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
2.公、检、法机关分别召开本系统全体干警动员大会,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和监督,积极配合,共同搞好评议工作。
3.各代表组长和镇乡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副主席向全体市人民代表,传达关于开展评议工作的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和任务。
第二阶段:调查研究(8月中旬至9月下旬)
根据评议内容,代表和被评议单位分别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自查,掌握情况,准备好评议材料。
各代表组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代表合理编组,一般每组3~5人,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问、组织视察和听取汇报等形式,向镇乡领导、治保解调干部;村、居委会干部、企业负责人;控告申诉较多的公民;案件知情人和法庭、镇乡综治办、派出所等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反映。2.代表组集中汇集调查了解的情况和意见,并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核实,商定小组评议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3.各代表组推选出参加市评议会的代表1名,并作好评议发言的准备。参加市评议会的代表,应相对具有下列条件:履行代表职责热情和积极性高;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把意见集中起来带到会上;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依法论事;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公、检、法机关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按照评议内容开展执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自觉纠正。2.采取多种形式,主动走访代表和人民群众,征求批评、意见和建议。3.整理好向人民代表汇报的书面材料,一式100份报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组织调查组,采取各种形式向人民代表、市级机关征求对公、检、法机关的建议。2.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明显的案件,组织代表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题或阅卷调查。3.掌握各代表组评议的情况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并向公、检、法领导通报,以沟通思想。4.准备好评议会上的发言材料。
在这阶段要达到:被评议机关对本部门的工作成绩和问题有比较客观的认识;人民代表对被评议机关的工作情况有一个客观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基本了解;人大常委会掌握被评议机关执法工作和代表组调查的基本情况。
第三阶段:评议(9月下旬,约2~3天)
开好评议会。人民代表面对面地评议公、检、法的工作,这是评议能否取得成功的中心环节。
参加评议会的对象: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各代表组选派的代表,部分省、宁波市人大代表,镇乡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或副主席,公、检、法领导。同时,邀请市委、市府、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宁波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参加,并给予指导。
评议会的议程:1.市委领导讲话;2.公、检、法负责人向人民代表汇报自查情况;3.代表分组审议;4.人民代表对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进行评议发言;5.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发言;6.公、检、法领导作表态发言;7.上级领导讲话;8.慈溪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作评议小结。
第四阶段:整改总结(9月下旬至10月底)
评议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发扬成绩,纠正缺点,提高执法水平。要使评议取得实效,关键看是否认真接受评议,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好人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评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把人民代表的评议意见进行归纳分类,用书面形式转交给被评议单位,督促公、检、法机关落实整改措施;写出评议工作总结,为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向人民代表通报评议情况作好准备。
公、检、法机关收到市人大常委会交给的评议意见后,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制订出整改方案和具体可行的措施,并落实抓整改的领导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适用法律不当和久拖不决的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对违法乱纪的干警,认真予以查处。在10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作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的准备。
(四)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个评议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并由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一定力量专门抓,对代表组的评议活动要加强指导。被评议单位要把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评议工作开展时,无论是评议者还是被评议者都要认真对待,保证评议工作顺利进行。评议者和被评议者要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把评议工作搞好。
2.严格依法办事。评议公、检、法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法律法规是衡量执法工作的准绳。因此,各代表组要认真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评议时以法的规定为尺度,依法论事。对评议中涉及到的具体违法案件,由法定机关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
3.沟通思想,注重实效。人民代表对公、检、法执法工作的评议,是法律赋予的一项职责,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民代表要珍惜这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积极参加评议活动,要诚恳、坦率、有法、有理、有据、有度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既不要光挑毛病,论不足,也不能光摆好评功,不敢提意见。公、检、法要把这次评议当作一次对工作的检验,自觉接受监督。整个评议工作应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予批转。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1992年7月20日
附二: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秉炎
在慈溪市人大代表评议公检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记录整理)
1992年9月29日
(一)对司法评议的看法
慈溪市这次评议工作是搞得好的,成功的。各级党委领导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领导上也很得力,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评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评议中,公检法的自查发言都能面对自己,从严要求,检查比较深刻,接受评议态度也很诚恳;各镇乡的评议意见都很客观、公正,既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成绩,又严肃地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工作建议。评议虽然还没有结束,但已取得了大的收获,好的效果,主要有这样5点:
一是就人大常委会来说,通过司法评议,探索了对“一府两院”怎样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好形式,也积累了一些组织代表进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经验。
二是对公检法几家的工作是大促进、大推动,也是对公检法工作的一次大考察,而且是有一定深度的考察,对增强司法部门接受群众监督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廉政建设,必将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三是对代表来说,在评议过程中,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参政意识和议政水平,发挥了人民代表当家作主的作用。
四是密切了司法机关同人民群众,特别是人民代表的联系,使公、检、法工作得到了人民的理解、谅解和支持。
五是使党委政府领导更加全面了解司法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加强对公检法工作的领导。
(二)对公检法机关下一步整改的要求
评议是开花,解决问题是结果,整改才是评议的结果,不要满足于现在所取得的效果,希望把下一步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地搞好,重在行动,贵在结果。在整改阶段重点抓以下3条:
第一条,公、检、法3家要很好地理一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分析排队,集中起来有那几方面,再根据自查意见和评议意见如何来改正,落实行动。不要把整改与当前工作对立起来,整改也是工作,整改还能促进工作。不要就事论事,要抓住重点,特别对问题明确的,群众反响强烈的,性质也很清楚的,处理不当的,要按照法律程序加以改进。有的案件确实争议很大,情况复杂的,可以经过调查研究,分清轻重缓急,抓住重点,组织力量抓紧改。
第二条,抓建设队伍。首先抓好队伍素质,要从严治警,这是关键。要带出一个过硬的合格的队伍,合格的干警队伍应该是秉公执法,严肃执法,对人民高度负责,作风扎扎实实,人民信得过的好队伍。之所以要抓好队伍建设,一是从专政职责而言,我们是刀把子,人民给予的权力,要珍惜,生杀大权给了我们,要我们对敌人专政,对人民保护。但往往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高人一等的思想,以特殊者、管人者自居,听不得批评意见,有的明知错了,改正却慢。二是这几年政法队伍新的成份增加较快,有的不是科班出身,有的是从社会上招的,未经严格训练,素质更需要提高。三是商品经济发展,经济交往增加,特别是慈溪,在宁波乃至全国来说是比较发达的,而且私营个体成份比较重,如果我们不严格要求,人情关系,经济交流不注意,关系就会比较复杂,思想一走火,就很危险。四是执法的外部环境也不是太好,案件一发生,直线的、曲线的关系都会来,往往容易办人情案,不秉公执法。所以说,首先,公、检、法机关要清醒头脑,教育干警廉洁奉公,对涉及到严重违纪失职的人,一定要严肃查处。其次,抓责任心、事业心,对人民负责,在根本问题上树立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再次,解决思想作风问题。要认真细致,扎扎实实,力求把案件办得好一些,少出差错,减少失误,提高质量。最后,无论如何要强调文明执法,文明办案,不随便打人,拷人,要从提高业务素质入手,不能搞一打就招。
第三条,从慈溪特点出发要抓一些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一是狠狠打击地方恶势力。两劳人员回来以后,继续作恶,无法无天,横行霸道,如果不严厉打击,就会出现坏人当道,好人受气和出现“第二派出所”、私雇打手等现象。因此,要警惕这个苗头,注意这个倾向。凡是有地方恶势力的,对为首分子一定要采取措施狠狠打击。二是对赌博、卖淫嫖娼,要提高其危害性的认识,想办法给予狠狠打击。三是要抓好民事案件,特别是比较突出的债务纠纷问题。四是要加强对三卡车辆的管理问题,建议市里统一管理,既要严格考核,也要解决管理、停车场等具体问题。
(三)人民代表今后要理解、支持公检法工作,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人民群众对公检法的期望值是很高的,但社会治安的好转,光靠公检法不够,需要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一起参与、支持,同时还需要加强基层治安组织,使有些问题和矛盾,通过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解决。对有些重大案件,人民代表要积极配合,动员群众提供证据,当地组织也要积极支持配合。总之,要做到人人动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对慈溪市委市府的几点要求
市委市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机关的领导,为公检法开展工作,逐步创造一些好的条件。要逐步改进装备设施,以适应工作需要;帮助协调好关系,特别是撤、扩、并后,要帮助逐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对代表提出的以镇乡设派出所、法庭等问题,方向是方向,目前虽然一时达不到,但要逐步创造条件。
附三: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文林
在评议公检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1992年9月29日
(一)对这次评议会的看法
这次评议会开得既认真,又活跃,效果很好。一是领导重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政法部门的负责同志对这次评议会给予了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市委副书记张文作了动员报告。刚才,项主任又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二是代表们敢于提出自己的评议意见,调查组也综合汇报了调查中的主要情况。在评议发言中,代表们根据调查研究所掌握的材料,讲事实、依法律、有表扬、有批评、有建议,也提希望,态度诚恳,含义深刻,比较公正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对公、检、法的工作作出了评估。评议基本上反映了群众的看法和意见。三是被评单位姿态高,态度好。首先是公、检、法3家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在汇报中既摆成绩,也谈存在的问题,讲得比较诚恳,尤其是自纠方面,工作迅速,效果好,代表们也比较满意;其次是公、检、法能虚心听取代表的评议意见。再次是公、检、法3家珍视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做到在改正中提高,在改正中发展,在表态中,抓住了整改这个重点,表了决心,这说明在思想上对整改问题已经形成共识。
(二)、对公、检、法工作的基本估价
这次评议会,实质上是对公、检、法工作的一次鉴定。从评议情况看,全市人大代表对公、检、法的工作是满意的,成绩是明显的,主流是好的。特别是今年以来,公、检、法3家联系实际,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精神,坚决而正确地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有效地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广大干警在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办公条件差的情况下,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发挥了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说明我们广大干警的素质是好的,是一支党委信任、群众信赖的队伍。如我们公安机关,今年有效地开展了打击盗窃犯罪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被宁波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市委、市府给予了通报表彰。如市检察院是多年的先进单位,尤其在开展反贪污、反贿赂斗争中取得了很明显的成绩。市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中,着眼于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这个大局,如近期开展的诉前催款专项服务活动,得到广泛的好评。在评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公、检、法3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在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中有该立案未立案,该批捕未批捕,久押不审,以罚代刑,重经济处罚,轻法律制裁等问题;在审理民事、治安案件中,有相互推诿扯皮,不主动受理,受理后久拖不决等;个别干警素质不很高,工作作风不实,办案时迟出早归,接受请吃等等。代表们还反映个别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受贿、赌博、打人骂人、乱用械具等问题。我们认为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是在征求选民意见,作了一些调查,并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后才提出来的。因此,要严于律己,要从坚持党和人民利益的高度,发扬好的,努力改正错的,对代表们提到的问题,应该承认在工作中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该看到它严重性和危害性,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并在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评议工作的几点要求
第一,要严格把好整改关。整改总结阶段是整个评议工作的关键和重点。人民群众看评议效果好不好,除了看是否走了群众路线和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外,主要看被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解决得如何,通过评议面貌改变了没有。因此,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公、检、法3家严格把好整改关。在组织上要加强领导,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工作上要分类排队,区别不同情况,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涉及的案件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复查和复议,做到全错的全纠,部分错的部分纠,对误解的或反映不实的问题,可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向代表说明情况、作出解释。市人大常委会也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检查督促,整改告一段落后,市人大常委会还要听取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为了对代表负责,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就公、检、法机关的整改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向市人民代表作出反馈。
第二,要关心公、检、法的工作和建设。通过这次评议会,人大代表和公、检、法3家之间加深了理解,沟通了思想,缩短了距离,密切了关系。代表们回去之后,一定要把评议情况,公、检、法3家接受意见的良好态度以及他们确实存在的一些困难,要向代表和群众宣传,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检、法机关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使全体代表、人民群众都来关心支持公、检、法机关存在的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办公条件差等具体问题,我们将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第三,要认真总结这次评议工作的经验。采取评议这种形式,各方面反映是好的。评议,既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实了代表活动的内容,又有利于促进公、检、法的工作。我们感到,评议是一种强化监督的有效形式,这条路子是可行的。对公、检、法机关来说,由于接受代表和群众的广泛监督,使内部监督制约中难以察觉的一些问题得以发现,有利于推进工作。对代表来说,不但增添了参政议政的新途径,也有利于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因此,我们要很好总结这次评议活动的经验。
附四:
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
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的情况汇报(摘要)
(一)基本情况
这次评议工作,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以宪法和有关法律为依据,以评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和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为重点,采取代表评议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法,分成思想发动、代表调查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查、面对面评议、整改4个阶段。目的在于督促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扬成绩,纠正缺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保障慈溪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评议的时间范围以1992年1月以来的工作。评议的重点: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贯彻工商行政法律法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政建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评议工作于10月初开始,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地在全市展开。10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了工商行政管理局科所长以上干部和镇(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随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代表小组也相继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法律和文件、部署实施方案。通过层层发动,使大家明确了评议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要求,增强了参加评议工作的自觉性。在调查阶段,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组织3个调查组,分别到市局、建工商所的12个镇(乡)和其他镇(乡),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选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还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抽查了部分案件处理的情况。另一方面组织代表,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组织视察和听取所在地的工商所汇报等形式,广泛征询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不完全统计,共召开各类座谈会70余次,参加人数400余人次,走访选民1400余人次。在此基础上,调查组和各代表组汇集情况,写出评议意见,推选出参加评议会的代表。在代表开展调查的同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围绕评议内容,开展了扎实有效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对1992年1月以来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二是结合当时开展的反腐倡廉纠风工作和“满意在慈溪”活动,联系本系统实际,开展了查服务态度、查工作效率、查工作规范、查廉政建设的“四查”活动。三是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局、所两级向人大代表和社会义务监督员发送意见征询书1395件,召开各种座谈会19次,走访人民代表113人和有关部门24个。对征询到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调查阶段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于11月22日主持召开了市人大代表评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3个调查组和12名市人大代表在会上作了评议发言,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和办法。评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疏理归类,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并采取上门了解、听取专题汇报等形式进行检查督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十分重视代表的评议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采取各种措施抓好落实。
(二)主要收获
总的看,这次评议工作进展是健康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1.全面评估了工商部门的工作。代表在评议中,对工商部门的工作,作了全面的评估。认为成绩是显著的,主流是好的,队伍整体是可以信赖的。各代表小组列举了许多具体事实,肯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培育建设市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所作出的成绩。代表们普遍认为,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这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广大干部的艰苦努力是分不开的。有的代表赞扬工商部门在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中提出的“一个突破、三个还权于企业、五个取消”的工作思路和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中实行的“一个授权、二个突破、三个放宽、四个允许”的登记办法。不少代表对工商运用经济合同仲裁职能,认真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追回拖欠货款,以及帮助企业培训管理人员,加强经济管理工作等,给予较高的评价。有的代表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以廉政勤政为主要内容,以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岗位责任制为“龙头”,以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为目标的创建规范化工商所活动深为赞赏。不少代表组还指名道姓地表扬了一批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赞扬他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以及廉洁奉公、秉公执法、拒贿却礼等好思想、好作风。
代表们在肯定主流的同时,对工商部门执法工作和干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不少意见,主要有:1.在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不公、不力、不活的问题。不公:就是在运用法律法规条款方面,还不够规范,不够正确,特别是罚款透明度差,随意性大。不力:就是对违法经营查处不够有力,如打假治劣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不活:就是如何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努力。2.对个体工商户、私营经济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表现在:无照经营情况严重,面广量大;农村少数小店和酒家以赌招揽生意;有些个体批发和小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有的靠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赚钱。3.市场设施亟需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从全市情况来看,现有市场设施简陋,交易拥挤,环境卫生差;一些地区有市无场,或者市大场小,尤其是撤扩并后的镇所在地没有中心市场的,迫切要求培育和建设市场;市场管理工作没有完全到位,个别市场交易秩序混乱,欺行霸市、短斤缺两、掺杂使假行为时有发生。4、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仍然较低,以言代法,态度生硬,个别企业很有意见;个别干部办事拖沓、不公,意气用事;个别工商所内部通气少,民主空气不浓,内部分工也不够明确,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个别干部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不廉行为,如参与经商、吃请受礼等;对协管员的教育抓得不紧,重使用,轻教育现象较突出,部分协管员服务意识差,工作态度生硬,个别的还向摊主吃、拿、卡、要,有的还参与赌博。
通过代表一分为二的评议,使工商部门比较全面地看清了成绩和问题两个方面,明确了改进工作的方向。
2.推动了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这次评议,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是一次直接的推动。在整个评议活动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同志和广大干部思想上是重视的,行动上是比较积极的,整改也是认真自觉的。事先市局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建立自查组织,针对找出来的主要问题,采取了扎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代表们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评议期间,无论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比过去又有新的面貌,群众对此比较满意。评议会后,市局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科所长会议和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评议会精神,通报代表评议意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规定落实时间。局领导还分片包干进行检查督促。目前整改措施已基本到位,有些整改措施已经见效。在整改中,市工商局还举一反三,落实好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公开一监督”制度,并开展了勤政在工商、廉政在工商、服务满意在工商、工作规范在工商的活动,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又有新的起色。
3.增强了人大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责任感,探索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路子。由于做了广泛深入的发动工作,广大人大代表提高了对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依法监督、依法行使职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参与了评议工作。在整个活动中,代表们边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边进行调查了解。通过参加评议经受了参政议政的一次实际锻炼。事实证明,代表是有评议水平的。他们实事求是,敢于讲话,既肯定执法工作和工商队伍的主流,又批评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理、有据、有度,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的心情。我们感到,评议是实现人大代表行使对国家事务管理权的一种好形式,通过评议,增强了人大代表主人翁意识和管理国家事务的责任感。同时,评议也为人大行使监督权走出了一条新路子,这次评议,实际上是群众路线在人大监督中的具体体现,它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代表和群众之中,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同代表的监督、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从而给人大的监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自1993年1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注:文中的工商系指工商行政管理
附五:
“对慈溪一百万人民负责”
——市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工作侧记
7月18日,慈溪市政府招待所会议室,这里正在召开的是“市人大代表评议城乡建委、计生委工作会议”。
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王勇的讲话声情并茂、掷地有声:
“人大代表对政府两个部门的评议很深入,很中肯,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不仅提出问题,而且还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案,体现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水平。这是代表了全市100万人民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要给予重视,以对慈溪100万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改进和做好我们的工作!”
全场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掌声响起来
这次市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工作,场面始终洋溢着一种热烈的气氛。尽管近百人的会议空气显得有点闷热,尽管由于发言的热烈使会议时间有了延长,但整整1天的会议,与会同志似乎都不急不躁,会场内很少有人走动,有的只是一阵阵热烈而有节奏的掌声。全市各代表小组推选出的13名代表,在评议发言中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并就政府部门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直截了当地提出了尖锐而中肯的批评,内容涉及工作思路、方法、作风等等。由于代表发言内容准备充分,措辞明快,有实例、有分析、有建议、少套话,因此引起了与会同志的极大兴趣。每当代表发言完毕,少不了是大家一阵发自肺腑的热烈掌声。
掌声响起来,这一次次热烈的掌声,是与会同志对代表辛勤工作的最好褒奖。
一位被评部门领导成员说:“这样的评议会还是第一次参加。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虽然听了火辣辣的,但代表们都讲真话,实在,难得!”
心血的凝聚
在这次评议会上,代市长王勇可以说是最专注的听众之一。这有他的笔记为证,他的笔记密密麻麻记下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归纳,他疏理出了56条。他说,这里凝聚的是代表们的心血。
的确,为了搞好这次评议,代表们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付出了许多心血。原担心这次评议是本届人大代表任期最后一年,在评议中是否肯放开手脚;评议搞过多次,是否会走过场。实际证明,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
浒山镇的代表小组,为了做好对城建工作的评议,不顾酷暑,组织代表对浒山城区进行了一次实地视察,跑遍了城区几条主要道路,长达20多公里;并到一些村、居委开展座谈,征求意见。因此提出的问题、意见,大到城市规划,小到医院迁建,都有理有据,发言赢得了与会同志的欢迎。
宗汉、坎墩的代表小组在评议工作中,广泛发动代表,要求每个代表联系10个以上选民,听取意见,随后组织代表集中交流,通过认真汇集材料,细致疏理,选择出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座谈、视察。因此,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都比较深刻。
市人大调查组的同志也跑机关、下乡镇,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调查材料反复推敲,几易其稿,使评议尽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反映出“两委”工作的基本面貌。
每一位代表的发言,都代表了一个群体,都集中了许多代表和选民的心血和智慧,因此每一个发言都是一个较高水平的评议结果。代表们在评议中认真的负责精神,也使“两委”领导深受感动,他们在听取代表评议后,都明确表示,对代表们提出的存在问题将及时研究改进办法,对意见和建议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将作为改进今后工作的依据,并希望代表们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继续关心和支持城乡建委和计生委的工作。
据市人大的统计,这次评议活动,市人大代表共走访选民1889人次,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105个,经分析汇总,提出评议意见176条,建议164条,许多意见建议已在评议活动过程中被“两委”采纳。边评边改,使评议活动发挥了较好的效果。
坚实的基础
市人大代表依法对政府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是1992年开始的。这是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在新形势下,探索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个有效措施。这项活动的开展,自始至终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更得到全体代表的关心和热情参与。市人大常委会也始终把这项工作看成是党和人民的重托,在方法、措施、步骤上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力争做到每一次评议活动都精心组织,取得最好的成效。
市人大评议活动的开展,还有效推动了全市镇乡人大组织开展评议镇乡部门的工作。目前,全市各镇乡人大普遍开展了评议镇乡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得到了干部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到今年为止,市人大已组织代表对13个部门进行了评议,按市人大常委会俞月珍主任的说法,今年这次出色的评议,为本届人大的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市委副书记张文则在代表市委充分肯定评议工作的同时,说:“评议活动促进了被评单位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推动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创业意识,为慈溪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作出了贡献。”
(摘自1997年7月25日《人大工作通讯》第五期)
附六:
试论行政执法评议的效能(摘要)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如何履行好这一职权,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我市自1992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评议公检法工作始,已有6年了。这6年中,我们共评议“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15个,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了评议乡镇政府及其部门的基层所、站、局工作。目前,行政执法评议已成为我市人大常委会及镇级人大行使监督权和人大代表参与行使管理地方国家权力的一种重要形式。经过6年的努力,行政执法评议工作趋向经常化,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把行政执法评议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评议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拓宽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渠道,推动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促进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实践表明,行政执法评议进一步探索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构组成人员的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推动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开拓了新的途径。
行政执法评议效能因素
行政执法评议为什么能取得如此好的成效呢?评议本身蕴含着哪些效能因素呢?
(一)评议的效能来自法律赋予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我国宪法开宗明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第三条指出:“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评议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民主权利的行为,是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过程,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过程,又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联系人民群众的一种途径。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是人民选举的,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是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因此,代表评议这一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事务的一种具体方式,它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国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我们在研究我国的政权体系时可以发现,它与西方议会对政府的监督不同,是单向行使的监督,行政机关只有接受监督的义务而没有反制约的权力。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这样崇高的监督权,目的在于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与尊严,监督国家机关按照预定的方向正确行使职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得到实施,任何无视人大及其代表监督的行为都是有悖于法律的。
由此可见,行政执法评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监督职责的活动,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方式。评议的过程,实质上是执行法律的过程,评议具有法律强制力。认真听取代表的批评和意见,按照权力机关和代表的要求进行办理、整改是被评部门及其干部的法定义务,被评者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只有如实答复的义务,没有回避的权利;对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只有虚心接受、认真整改的义务,而没有随心所欲,顶而不办的权利。这一权威性和强制力的特点是评议得以产生实效的根本保证。
(二)评议的效能来自评议主体和评议过程的民主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自己的代表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特别是加强对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保证他们能真正严格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权力被滥用。毛泽东同志早在1945年同黄炎培先生关于跳出历史兴亡周期率那段著名的谈话中,曾经指出,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让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真正的民主奠定了可靠的基础。组织代表评议就是调动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起来监督政府和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新举措,这一形式恰恰是突出民主本质内容的具体体现。
首先,评议的主体,即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广大市(县)、镇(乡)人大代表是选民直接选举的,他们的产生,本身就包含了民主的最基本含义。代表们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阶层和不同区域,其中,大多数工作在生产第一线,同广大群众有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密切的天然联系,能够直接了解、掌握真实的社情民意和方方面面的实际情况,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最能反映民意,他们受选民的信任和委托,参与管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务。我们高兴地看到,伴随着新时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得到了进步,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文化素质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他们所信任和选举的人大代表绝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代表们审视位置相对超脱,更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分析问题。
其次,评议的过程就是一个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的过程。市、镇两级通过有线电视、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评议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广大选民积极参与,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怀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热情地走访选民,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征求意见,使大家深受教育。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评议。如1996年镇乡人大代表评议基层国税所、地税所、信用社和邮电支局工作中,据不完全统计,代表走访选民8550人,调查问卷1632户,群众提出意见建议612条,为代表评议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再次,评议的过程也是一个沟通群众与被评部门联系,促进部门工作的过程。代表们利用与人民群众广泛密切联系的优势,在评议中为民讲话,维护群众利益。评议活动前,被评议部门未评先改,自查自纠;在评议活动中,被评议者既谈成绩,也讲不足;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部门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实事求是指出不足。评议会上,充分发扬民主,既让代表畅所欲言,也允许被评议者进行解释,既毫不留情提出存在的问题,更注意评议后整改跟踪监督。所以,评议的过程实际是一个实实在在地深入群众、联系群众的过程,一个切切实实听取群众意见、呼声、反映的过程,一个认真接受批评、建议,积极改进工作的过程。评议的这一民主性特点,调动了广大代表参加评议活动的积极性,保证了评议的客观、公正,促使了被评部门积极配合,是评议工作充满活力的重要条件。
(三)评议的效能来自勇于开拓和工作的实践性。
评议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新的形势下加强监督,找到了一条新路。但是,要抓出实效,真正发挥其效能,要求我们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事业心扎扎实实地抓好评议的各个环节。这几年来,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以宪法、法律为指导,在同级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努力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把行政执法评议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一要抓发动,明目标。抓好思想发动是搞好评议的基础。在评议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首先召开好动员会,市委主要领导、常委会领导都作动员报告,并环环相扣,层层召开动员会,使评议者和被评议者双方都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明确评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合法性,增强搞好评议和接受评议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通过代表小组活动,培训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让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被评议者的工作情况,明确评议的目的、部署、方法,掌握评议的武器。
二要抓调研,求深度。为使评议有的放矢,搞深搞准,我们十分注重调查研究。综合采取视察、听取汇报、专题调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被评议者的工作情况、执法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映。对涉及到的事关全局的重点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常委会还组成专题调查组,调查、阅卷,核实把准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对于评议材料,我们精心组织,集思广益,反复核准,力求评议客观、公正、依法合理,批评中肯、真诚,建议有理有据。
三要抓整改,促实效。这是搞好评议的关键。评议成功不成功,就在于整改是否来实的,动真的,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我们始终把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全过程。评议前,督促被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评先改。评议中,督促其边评边改。评议后,督促被评议单位集中力量抓好评议中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要求举一反三,总结教训,建章立制,深化评议成果。我们对每次评议结果,都通过人大常委会听取汇报,形成比较系统的评议意见,转送市府和被评议单位,监督落实,限期答复。常委会还采取跟踪督查,一抓到底,确保了评议的效果。
199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