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23日,中国共产党慈溪县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决定建立慈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并任命党组书记、副书记和成员。其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党组是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核心,党组会议是它的主要活动方式,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或受党组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1984年1月,中共慈溪县委决定建立慈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并任命党组书记和其他组成人员。1998年3月30日,中共慈溪市委决定建立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撤销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
1981年6月建立慈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2年。在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人大办公室党组)的领导下,履行党章所规定的职权。
1993年3月25日建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