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25日慈溪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的规定,于6月设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年,办事机构有工作人员5名。1984年7月17日选举产生县九届人大常委会,是年,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1人。1987年5月30日选举产生市十届人大常委会,是年,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6人。1989年10月,市人大办公室设行政秘书、议案信访、综合科。1990年5月26日选举产生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设立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是年,办事机构有工作人员21名,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有15人,各工作委员会有工作人员6人。1991年4月,又增设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1人。1997年12月8日办公室内改设综合科、行政科、秘书信访科。2002年11月,增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2人,是年底,办事机构实有工作人员28人,其中,办公室有13人,各工作委员会有15人,此外有临时聘用人员5人。各办事机构加强制度建设,使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