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13~18日,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218人。会议由县财经委员会副主任陈观亭报告会议的筹备工作情况,县长任子诚作政府工作报告,省委统战部长余纪一作《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会上,县互助合作部副部长包纯和、县财委副主任陈观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子诚、县委宣传部部长腾鹏先后就“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爱国增产运动”、“工商业工作”、“文教卫生工作”、“省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等发言,会议还根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选出5位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委宣传部长腾鹏作大会总结,并报告本次大会代表提案审查情况。
会议通过《批准任县长关于贯彻总路线半年来的工作汇报与七、八、九三个月的工作任务意见》、《关于拥护宪法草案与组织全县人民讨论宪法草案》及《关于同意提案审查委员会报告》等3项决议。
大会主席团名单:
陈观亭 项 耿 王文川 腾 鹏 任子诚 胡岳忠
温世海 张 明 王小根 王东耀 叶令民 罗秀琴
胡金潭 邵金凤 叶蒋彬 林 山 于清泰
第二次会议
1954年10月13~15日,召开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153名,列席代表11人。
会上,县长任子诚致开幕词,全国人大代表罗祥根传达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并介绍参观国棉一厂、大学、官厅水库、苏联展览馆的情况。副县长周文祥作《关于调整镇海、慈溪、余姚3县县界、划建棉区县和机场特区的报告》,10位代表先后发言,一致拥护调整3县县界划建棉区县的决定。
第三次会议
1954年10月28~31日,在新县城浒山镇召开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按新的县境作了调整,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189人,列席代表21人。
会上,县长郭子栋致开幕词,全国人大代表罗祥根传达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介绍参加国庆观礼、参观工厂学校的经过情况。副县长周文祥作《政府工作报告》,县府秘书陈雁作《关于调整镇海、慈溪、余姚三县县界划建棉区县的报告》,会议执行主席刘贵生作大会总结。
会议还通过2项决议。
附一:
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一
全体代表听取了县府陈秘书关于上级政府调整慈溪、余姚、镇海3县县界和划建棉区县决定的报告后,经过热烈讨论,一致衷心拥护。
二
全体代表听取了周副县长政府工作报告后,经过热烈地反复讨论,一致认为符合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基本精神,也符合本县实际情况,因此,全体代表一致通过周副县长所作的报告。
附二:
中共慈溪、余姚、镇海县委联合通知
一、为了更好地领导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并在经济作物地区提早实现合作化、机械化,又根据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经地委研究,转报省委、华东局批准,在原有的慈溪、余姚、镇海3个县北部划成一个棉区县为中心调整县界,转移领导关系,并于9月底由地委召开了3个县的领导会议,研究了有关事宜。
二、会议研究决定:自10月15日起,原慈溪县丈亭、陆埠、城关、云山4个区及慈城直属镇划归余姚县;庄桥区一部分划归宁波市特区,一部分划归镇海县。原镇海县龙山区北部划归慈溪县。原余姚县之逍林、浒山、周巷、周朝、泗门、临山6个区大部或全部,泗门、浒山、周巷3个区镇划归慈溪县(6个区合并组成泗门、周巷、浒山、逍林4个区),具体界线由政府另行通知。
三、会议研究决定:自10月15日起,凡上述地区的各项组织、干部、工作、领导关系等问题,均按上述县界区域转移,即今后有关各项事宜,各按通知所规定之新划区域范围联系、接洽。
四、3个县分别成立接交委员会,具体进行接交工作。
五、慈溪县城设浒山镇。
1954年9月25日
第四次会议
1955年1月17~20日,召开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出席代表283人。
会上,副县长陈观亭致开幕词,然后选举大会主席团,通过大会秘书长人选及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县长周文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副县长叶靳作的《反对美蒋条约和征集补充兵员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关于拥护周外长声明,‘坚决反对美蒋共同防御条约’一定要解放台湾》、《关于慈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报告》等3项决议。通过《致人民领袖毛主席的信》、《致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的信》及《致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的信》。最后由县长郭子栋致闭幕词,并宣读周巷镇九村周一社等给大会的贺信。
大会主席团名单:
郭子栋 周文祥 叶令民 陈 雁 罗秀琴 虞家芝
郑小秋 沈鱼龙 温世海 戚金龙 周炎生 张志佩
于清泰 梁人鉴 施再法 刘贵生
大会秘书长:
陈 雁
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周文祥 叶令民 阮乐如 徐爱蓉 张钟仁 施再法
潘珠炎
文电起草委员会委员名单:
陈 雁 杨敬兰 王元和 郑小秋 张宏道 朱至平
童茂远
第五次会议
1955年11月28~12月2日,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浒山镇召开,出席代表231人,列席18人。
会议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罗祥根关于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听取和审议县长陈观亭所作的县人民政府10个月来工作情况及今后任务的报告,以及副县长陈旭所作的《1954年财政决算与1955年财政预算报告》。
会议选举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通过《关于慈溪县人民政府十个月来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关于慈溪县1954年财政决算和195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关于动员全县人民为完成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等4项决议。通过《向毛主席致敬电》、《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慰问信》、《向中国人民志愿军慰问信》、《向慈溪县革命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的慰问信》。
选举产生的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为:
县 长:陈观亭
副县长:周文祥 叶 靳 陈 旭
人民委员会委员:
于清泰 王淮亭 阮乐如 沈祖成 沈祯祥 林 山
林致中 周道昌 胡仲墀 张志佩 张逸英 陈永弟
蒋玉意 叶富康 叶沧林 应鸿烈 虞家芝
县人民法院院长:张 萍
大会主席团名单:
王淮亭 陈观亭 周文祥 叶 靳 陈 旭 于清泰
周炎生 张志佩 陈永弟 叶富康 叶沧林 梁人鉴
施子星 刘贵生 戚金龙 叶令民 罗秀琴 虞家芝
郑小秋
大会秘书长:陈 雁
副秘书长:阮乐如 施振如 叶令民 杨敬兰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 任:陈瑞甫
副主任:陈永弟 于清泰
委 员:徐爱蓉 阮乐如 周永珊 郑小秋
庵东盐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12~15日,庵东盐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40人,列席10人。
会上,选举委员会主席杨清魁致开幕词,大会秘书长王肇作大会筹备情况报告,区长李平作《关于一年来工作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及《关于宪法草案报告》。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作《关于提案审查报告》,会上有11位代表发言,会议选举1名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通过《关于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三个月任务建议的报告》、《关于宪法草案报告》、《提案审查报告》等3项决议。
中共庵东盐区工委书记皋九皋致闭幕词。
大会主席团名单:
皋九皋 张恒安 王杏炎 许登科 邹其表 陈彩调
金文樵
大会秘书长:王 肇
副秘书长:张恒安
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 任:王 肇
委 员:邹其表 应炳根 陈金潮 徐月香
文电起草委员会名单:
主 任:王 肇
委 员:沈照花 邹其表
第二次会议
1954年8月27~28日,庵东盐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41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中共庵东盐区工委书记皋九皋所作的《关于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开展盐农业增产运动》的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王杏炎传达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会议通过《关于响应省委为超额增产六亿斤粮食的号召,开展盐区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盐棉业超额增产运动》、《关于做好优扶代耕及转业军人安置工作》、《关于通过庵东盐区五年计划指标》等4项决议。
区工委书记皋九皋致闭幕词。
第三次会议
1954年11月27~29日,庵东盐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79名(包括列席)。
会上,中共庵东盐区工委书记皋九皋致开幕词,并作《关于当前互助合作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区工委委员王肇作《庵东盐区一年来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总结及今后加强盐区统购统销工作意见》的报告,并传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区工委书记皋九皋致闭幕词。
第四次会议
1955年9月27~30日,庵东盐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出席代表30人,列席12人。
会上,中共庵东盐区工委书记皋九皋代表区人民政府作《1955年1月至9月份工作总结》与《关于庵东盐区今后任务意见》的报告,区工委委员王肇作《关于传达毛主席〈关于农村合作化问题〉指示》及《关于宣传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作《提案审查报告》。王杏炎等4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会议还作出“关于向盐农民群众传达毛主席《关于农村合作化问题》指示以及动员盐农民群众积极投入互助合作运动高潮”;“关于通过《庵东盐区九个月政府工作报告》及《关于庵东盐区今后任务意见》”;《关于发动人民群众协助政府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关于在盐区做好财政工作》及《关于同意提案审查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审查报告并由盐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等5项决议。
第五次会议
1955年11月20日,庵东盐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出席代表68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所作的《第四次会议以后政府工作及今后工作意见与提案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1955年财政收支预算和1955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学习讨论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情况的传达报告,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修正和制订本区生产与互助合作全面规划。
会议还选举区长、副区长、区人民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法院院长。
(编者注:文中内容为计划书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