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53年1月13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与1953年2月11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慈溪县自1953年7月开始进行普选。1953年冬至1954年春,各乡镇普遍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4年7月13日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64年9月初止,共召开五届12次人民代表大会。1966年开始因“文化大革命”,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无法举行,人大工作也因之中断12年之久。1978年12月,召开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工作开始恢复,特别是1981年3月召开的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得以加强。1988年10月,慈溪撤县设市,县人民代表大会改称市人民代表大会。1978~2002年,前后召开七届24次会议。
时为丁级县建制的庵东盐区,自1953年冬开始,全区开展普选。1954年春,所属6乡1镇先后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1954年7月12日召开庵东盐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55年11月,共召开5次会议。1956年6月,庵东盐区撤销丁级县建制,划归慈溪县管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也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