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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慈溪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
2008-10-18 阅读: 190
   一、常务委员会工作职责任务
    1.要做到一切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把群众发动起来,不辜负人民给予的任务。
    2.要不怕困难,坚决担负人民给予的担子,在执行各项政策中要作模范。
    3.要有诚恳态度,反映群众意见,以利各项工作的进行和推开。
    4.要按不同分工,与行政上密切配合,帮助他们把工作搞好。
    5.要把大会决议宣传到各处。
    二、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每月一次(工作重大可以召开扩大会议),有紧急事件时,临时召开会议,开会缺席应事先向大会请假。开会议前,早三天发出书面通知。每半月作一次书面汇报,反映各界层意见。
    三、常务委员会职权
    1.组织与推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在各种场合,以各种形式,传达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及人民政府政策、法令,并协助推行。
    2.经常地联系县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主人士,并通过他们广泛联系人民,协助政府动员人民进行各种工作,有计划地搜集各方面意见,及时建议政府采取。
    3.接受人民的建议、询问、要求、申诉与批评,负责加以适当的处理,务使有着落、有交待。
    4.负责进行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的团结与合作。
    5.组织座谈会和学习会,协助与推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的时事、政策和理论学习。
    6.接受与办理省、行署区协商委员会委托事项与建议。
    7.负责进行下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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