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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直机关新提任副县(处)级领导干部要到市人大等部门帮助工作
2008-10-18 阅读: 1497
  最近,舟山市委出台了《市直机关新提任副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市人大、政协机关和市信访局帮助工作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市直机关新提任副县(处)级领导干部在新提任一年内分期分批到市人大、政协机关和市信访局帮助工作3个月。这期间暂不参与新提拔任职单位的工作。帮助工作期间,要认真学习了解人大、政协工作和信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积极参与人大、政协组织开展的各项评议、视察、调研、监督等工作,努力加强与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走访联系,协助信访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开展信访督查工作。帮助工作时间,计入任职试用期。帮助工作期满后,每人要形成一篇以上书面调研报告,并进行工作小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和市信访局对其表现情况作出鉴定。此鉴定作为干部试用期考核的一项依据。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冯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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