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声报讯 (通讯员 李 武)仅仅间隔一个月,甘肃省永昌县政府就向永昌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两次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说:“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审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表明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做到了滴水不漏。”
2006年12月31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财政局局长向会议作了《关于2006年第二次预算调整的报告》。报告称:“由于政策性因素,2006年,永昌县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再次发生了变化,县级可用财力由17828万元调整为19348万元,追加支出1520万元;一般预算收入由8195万元调整为8201万元,调增6万元;预算总支出由17828万元调整为19348万元,追加支出1520万元。”
据了解,曾在一个月前的2006年11月29日,永昌县财政局局长就受县政府委托,向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了200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说,实际上,除了一般预算收入由8195万元调整为8201万元,调增6万元外,其余调整都属于财政转移支付后的政策性调整。“为了区区6万元的预算收入,就要向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这体现了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