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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胡乔斐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2008-10-18 阅读: 1838
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2007年7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胡乔斐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陆 漫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 玮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8月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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