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7年7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胡乔斐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陆 漫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 玮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8月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