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7年7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叶 芳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陆 漫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胡乔斐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平志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8月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