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大工作 > 人事任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虞银飞等辞去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8-10-18 阅读: 1663
(2007年9月20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虞银飞(宗汉街道第2选区)、陈杰峰(逍林镇第4选区)、胡学健(崇寿镇第1选区)、施永新(天元镇第3选区)、史建范(庵东镇第2选区)、陈彩莲(附海镇第2选区)、方若波(附海镇第4选区)向市人大常委会请求辞去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上述7位代表辞去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上述代表的资格终止,并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发: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街道办事处,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64111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