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地点。根据方便选民与代表联系的原则,选择了桥一、逍路沿、林西等三个村办公室作为代表联系点,便于选民同代表的日常联系。
二是定人员。在上述三个行政村选择履职水平和责任意识均相对较强且担任村干部的市、镇人大代表作为代表联系员,负责联系选民的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
三是定职责。镇人大主席团规定了代表联系员应该履行的五项工作职责,并统一制作成告示牌,悬挂在代表联系点墙上,做到职责明确。
“三定”措施的施行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探索,有利于代表倾听民情、反映民意,有利于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促进政府及所属部门依法行政。
(逍林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