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评议意见
浒山街道代表中心组
(2006年7月28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的全市水环境整治决议落实情况进行工作评议的要求,我们浒山街道代表中心组全体代表,就城区水环境整治执行情况,走访了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实地调查污染源,查看了城区河道水系、治理情况,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建设情况,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等,同时走访选民,听取了专项工作评议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一系列走访视察活动,代表们认为: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水环境整治的决议》以来,认真落实《慈溪市“十一五”水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的各项任务;坚持“外引内治”的方针,按照“增强蓄水能力,加快引水进度,加大治水力度,提高饮水质量”的整体思路,特别是在全市具有先期实践性、指导性和治理的必然性的城区河道治理、污水治理和改水工程,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治理进度、提高治理质量,使城区的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主要体现在:
一、城河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为还城区市民“天蓝水清,岸绿景美,流水深深,鱼翔浅底”的江南现代城市新景象,《慈溪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水环境整治的决议》指出:立足于水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使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水资源供需总量基本平衡。通过几年努力,城河治理初见成效。2004年完成了施山横江、东城河、金山横江、茅家糟和担山庙江等五河治理,2005年实施了周家路江北段、南城河、法院旁西直河等四河改造,以及其它小江小河治理,累计完成城河治理17条(段)计18公里。治理过程中采用河岸砌坎,河底清淤和部分河段试验性水生植物种植,生态修复等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峙山文化广场河水生态修复后,水草青青,河水清沏见底。今年市政府又对长9.14公里的大塘江、浒山江等五条(段)河道,通过招标也将实施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使城区水环境进一步改观。城区水清、河岸绿树成荫的河道越来越多。如浒山街道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后潮塘横江段通过治理,鱼虾成群,可见部分河段水质有了明显改善。同时,对城区部分先后治理的河段逐步实施了河道联通工程,巩固治理成果。
二、城区污水治理配套工程取得实际性进展。
城区污水治理配套工程包括污水管网铺设和污水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系统工程。城区已建成三条共15.6公里的市政污水干管和工序污水提升泵站、河道截污管道,已有截污管道、渠道的区域污水排放量达到约5.8吨/日,已建污水管(包括截污渠)达90公里,教场山污水处理厂3万吨扩容工程已进入运营阶段。2万吨/日深处理项目完工,并已用于教场山景观工程及城区绿化。污水主管网铺设除老城区(坏城西路至环城东路、三北大街到329国道)范围内为雨污合流制,其余地区覆盖为雨污分流制。
三、城区污染源头得到初步控制。
着力推进重污染企业及“五小”企业治污工作,把城区内19家印染企业、电镀企业列入全市重污染企业搬迁规划,着力推进污染企业的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和搬迁前污染源的控制和检查督促,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源,坚决取缔新的重污染源的产生。
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来,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水环境整治工作,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不论是与会或闭会期间,代表们通过提意见建议、实地视察了解,支持市政府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我们认为:人大决议体现民意——抓住了慈溪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政府重视,目标明确——“内引外治”工作进展有条不紊;群众满意度提高——城区水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性成效。
但在走访中也了解到一些在整治过程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组织保障尚存在不到位、缺位现象,管理体系尚需理顺。
水环境整治工作及工程建设中由于涉及部门多,交叉、多头管理、推诿等现象时有产生,如城区污水治理中,集污管网建设都由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局又主要委托市排水公司负责具体建设任务。排水公司既要负责建设前期组织协调管理职能,又要承担建设后的管理职能,使得目前的管理体制,一方面是政企不分,职能不清,另一方面又由于组织、资金问题阻碍工程进展。
二、面上污染的排放许可管理、污水收集尚有薄弱环节。
尽管城区集污管网主体已到位,但支管建设还不完善,小区集污工程不到位,及其它影响河道的面上污染源未得到根本控制。企业排污超标使得污水处理失效,居民随意倾倒固体垃圾又导致截污管淤积严重,下雨天再次污染河道等。一些宾馆、餐饮、美容院等三产行业排污管理、许可管理缺位,加重了集污、处污的承受压力。因此造成已治理好的河道大雨后水质好,干旱时水质差;天冷时水质好,天热时水质差等“二好二差”状况。尤其是部分未整治的河道群众反映强烈。
三、处污工程进展迟缓,资金成为工程建设的一大制约。
如原教场山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工程,因技术要求,融资等诸多因素,工程进展迟缓。已完工的尚需建设配套工程,虽已汇集污水却无法正常全量处理。尤其在后期建成的收集、输送、集中处理与排放系统工程,收取的排污费,但只能提供部分管网及处理的费用。
四、部分市民爱水护水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部分市民爱水护水意识不高,污水直排入河,随意倾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单位、个人与水争地,任意填埋河道、侵占水面,使得水体流动被阻,截污渠被堵,破坏了水体的自我净化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彻底改变城区面貌,尽快改善城区居住环境,加快全国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此,代表建议:
一、要加强管理体制创新。
阶段性水环境整治工作,实际上是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城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管理与监督,在现阶段应由市政府作为总职能机构,建设和管理应是一套班子、二块牌子。水利、建设、环保、城管,镇(街道)作为行政主体,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把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及排水许可、监督执法等工作,纳入一个体系管理。
二、加强市域污水治理建设资金的筹措,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所需的巨额投资,除了公共财政的投入,必须多方面、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通过国内银行、世界银行、国债资金、外国政府、企业各界赠款等方式筹措。同时贯彻市场经济“谁污染,谁治理”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居民、企业征收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对二、三产业污水收费,应能确保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折旧还贷为前提,居民污水收费财政应作适当补助。在资金逐步到位的情况下,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应通力合作,加快开展各项工程的建设;尤其是镇(街道)要支持参与做好政策处理、资金保障等工作。为防止已治理好的城区河道再次受到污染,及时收集处理是关键,因此,要做好城区集污管网的合理布局,制订计划,分步实施老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整治,对治理好的河道,及时疏通管道汇集污水接入污水厂处理。对老小区、城中村,要订出计划分年实施雨污分流整治,并及时疏通管道,把已治理好的河道的汇集污水纳入污水处理,为保证有效处理日益增多的生活污水处理,建议市政府在现有污水厂扩容的基础上,对老污水厂进行再扩容,使城区污水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八万吨级。
三、进一步加大对水环境整治包括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治水护水的意识。
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利用各种媒体,向全社会积极宣传相关水法规、水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健全对水环境整治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机制,培养广大市民惜水、节水的良好风气,积极动员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水环境整治,使水环境整治工作真正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任务和自觉行为。为确保城河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必须提高居民的素质,形成人人关心爱护母亲河的氛围,一是要宣传保护水体、水质的法律法规,使大家了解污染河道也要受到法律制裁;二是要宣传水质污染对人民身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使大家懂得爱护河道就是爱护自己;三是要宣传治理河道的先进典型,曝光污染河道案例,提高人民对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形成积极支持治水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执法力度,严厉处罚污染河道的单位和个人。
保护水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改善城区河道水质的法律保障。建议市政府对造成河道污染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加重处罚。对漂印染企业,在搬迁中偷排漏排造成河水污染的要采取停止搬迁、就地关闭的强硬措施。对污水多、污染严重的酒店、饭店、酒吧,发现偷排漏排现象,要采取停业整顿和加重罚款的处罚;对沿江设摊开业的排挡,要制订相关规定,严加管束,不服从管理、污染河道的,要严加处罚。建议单独成立水环境监管大队,做好水环境的监察工作,会同村、社区、物业联管,完善卫生门前“三保”制度等。总之,要把水环境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治水的过程。
五、注重综合治理。
要推广水生态修复工程,切实提高城区河道水质。如在城河治理中可借鉴峙山文化广场河采用水生态修复成功方法,积极推广水生态修复工程,使水生态的植物链在保护水质上起到良好的作用,河道水质好、环境更好。为保障城河治理成果,达到城河不受二次污染的目的,要重视城区上游横河轴承园区的油污染治理,制订和落实与城河治理时限相一致的整治方案,确保城河治理成效。注重城区河段的环通工程,待全市吃上汤浦清洁水后,利用下姚江、曹娥江冲释城区河道,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