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评议意见
宗汉街道、坎墩街道、崇寿镇代表中心组
(2006年7月28日)
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水环境整治决议》的情况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统一部署,我们宗汉街道、坎墩街道和崇寿镇代表中心组的全体代表,深刻领会“市水环境整治专项工作评议动员大会”的精神,认真讨论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水环境整治决议的情况报告》,通过前阶段的广泛调查和研讨、征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重点问题,先后分别组织了6次座谈会,举行了3次代表中心组视察活动和多次的实地走访,形成了发言材料。下面我将代表们的综合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估价
代表们一致认为,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关于水环境整治的决议》方面取得了三大成绩。一是态度坚决。专门成立了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具体开展全市水环境整治指导、督促、协调等工作。二是措施全面。编制出台了《慈溪水环境治理规划》,并提出了水环境整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尤其是“外引”工程的实施,是一件为慈溪人民造福的历史性工程。三是投资巨大。三年来,水环境整治累计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特别是一批建设项目的启动和投入使用,发挥了效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和支持。并对污染行业实施集中迁移进行整治和部分原地整改的目标。这三年是慈溪历史上领导最重视、行动最全面、措施最多、投入最大的三年。
二、存在问题
1、“内治”工作力度薄弱。一是重污染行业整治进展缓慢。电镀、漂印染等行业的排污没有明显减少,原计划2005年底前把城区24家漂印染企业迁移和2006年年底集中全市重污染企业已无法兑现,有相当一大部分企业至今还不明确迁移方案。二是整治不力。位于教场山后的“市三环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铸造分厂”,近二十年来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特别是“砂处理”时造成的废砂可覆盖方圆一平方公里,其厂边的“漕家路江”也变成“废砂河江”,据了解,这一问题在2000年市政府曾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达成了该厂两年内搬迁的备忘录,但至今六年过去了,尚无处理结果,污染依旧,居民怨声载道。三是整治不彻底。前阶段,崇寿镇的5家废塑料清洗和小电镀被查处、罚款,尔后又“死灰复燃”,这种现象并且较为普遍。四是环境整治不彻底。农村公厕管理不善和户厕改造不规范,造成粪便四溢和直排江河,成为乡村较为普遍的河水污染源。
2、水质还未根本改变。第一、河水发黑、发臭仍然是群众呼声最强烈的热点。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发挥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虽然城河治理和集污管网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是纳污不全面、不彻底,城区仍然是臭水的主要发源地;乡镇、街道的河道水质还是泛黄、发黑、变臭、含毒的污水。在本区域内崇寿镇的六塘横江和坎墩街道的二塘横江、羊路头江的严重污染,都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第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水资源管理体制还需理顺。按照水环境整治五年规划,关于城乡环卫设施建设要求,环境设施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综合生化处理基础项目进展缓慢,相关前期工作还没有实质性的启动;城区公厕布局不甚合理,且卫生条件差;城镇生活污水和企业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还十分明显;农村有相当数量的户厕改造不完善,未规范建造“三隔式化粪池”,粪便靠土壤渗透甚至直排河道,成为新的污染源。另外,水资源管理体制还需理顺。目前我市有7个部门涉及到水环境管理,这些部门在水资源管理中存在职能交叉、相互分割、权责不清等问题,无法自觉形成监管合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能和管理质量。
3、河道建设拖延、具体措施没跟上,群众反映尖锐。《慈溪市骨干河网总体规划》出台多年,人民群众欢欣鼓舞,但多年来具体远未落实。像四灶浦江和潮塘横江(城市生态走廊)工程的详细实施的步骤及方案不明确,老百姓根本上不知道实施的具体规划和实施的时间表,降低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信任度,尤其是穿过村庄的地段,由于对政策的不明确,群众意见很大,误导个别群众与基层组织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要求和建议
1、加大宣传,全民发动。改变人民的不良习惯是政府精神文明的一项长期的任务,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市民节水意识,大力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水环境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与途径,大力宣传保护水环境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使人人都懂得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美德,而且也是与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大道理。树立“水为人人、人人爱水”、“人不为水、水不为人”的科学理念,珍惜“外引”水源的来之不易和“内治”工程的艰辛。同时,鉴于当前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水环境整治工作面临的现状,一方面要宣传在水环境整治中所取得的成绩和今后的历史意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信心和热情。另一方面要发动全社会进行监督,大力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水环境的社会氛围,促进水环境整治有序推进,早日实现“蓝天碧水”的生态市。
2、加大治污力度,实施市、镇、村各级联动,全面实行“内治”。一是加快漂印染企业的搬迁步子。重污染行业要按照调整后的预期目标,完成整治任务,不能一拖再拖。同时,执法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这些重污染行业在集中迁建前的监管力度,切不可放松,防止排污最后“放一马”的现象发生。对原地改造的电镀行业,更要严格监管,督促整治以防止对原地整治企业的妥协性、偏面性和不彻底性,不能让个别人的眼前利益来损害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更不能庇护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来危害全市人民的公共资源。对有的凭着合法的门面,一家电镀企业,出租给多家私人加工,但有关执法部门知情不纠、熟视无睹,对这些“合法”企业年年年检,年年过关。二是严惩“无照经营”的电镀、“发黑”、拉丝、废塑料清洗等严重污染水资源的家庭作坊。这些遍布在乡村角落的重污染家庭作坊都是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污染源,包括已经作出处理决定(意见)的企业,不能手软,不要被“人情风”所干扰,要严格依法执行,做到除污勿尽,不留死角。同时,要查一查无照经营该谁管,电力供应由谁剪,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对二、三类河道该不该管一管水质的问题。这样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管理机制,让农村非法重污染彻底消失。三是市、镇、村联动,实现水环境整治的全面启动,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市治污的格局。目前镇、村的排污基础设施基本上没有衔接,包括有许多镇的工业区块基础中也没有“雨污”分流的管线。所以,治污必须改变目前“市政府急、镇政府不急,城区紧、乡村松”的局面。四是要高度重视农村污染源的治理,全面开展乡村水系、水质的整治。农村原有的水乡河网体系,随着农业生产集体化的解散和前几年村庄规划的开发,正在逐步消失,造成沟、渠、河、江水循环系统的破坏,水流堵塞和生态失衡,既失去防汛功能又丧失蓄水效果,面对农村的水质污染和水系破坏,村级组织由于缺乏资金,无法长期规划实施。所以,市、镇要对村级基础建设上给予帮扶倾斜政策,使水系、水质得到较好恢复和改善。对农村户厕要开展一次“二次改厕”工程,像庭院整治一样挨家挨户地对不合格的进行返工改造,达到“三格式”标准化,最大程度地减少农村水源污染。要建立健全水环境管理责任制和镇、村二级水环境整治网络组织,把乡村河道的水质污染列入环境卫生考核内容,纠正以往环境卫生考核检查只查河面保洁不查水质的单一做法,以及水质归市政府管,垃圾归基层管的片面管理办法,把农村点点滴滴的污染源切实加以有效遏止。
3、加快骨干河道建设步伐,详细规划公示。我们认为:我市“三横十一纵”骨干河道建设规划的确为慈溪的江河布局得到较好的改变和调整,是一个很好的规划。我们必须广泛宣传骨干河道规划,使全市人民都认识到重要性,也使老百姓明确这是政府为民的实事工程;同时,要具体研究制定征地、堆土、拆迁、安置等政策,尤其是象“潮塘江坎墩段”,涉及新潮塘村民房拆迁工作,按计划分步组织施工;做到详细实施方案到地段、到村庄,明确到户,并公布全市。例如,四灶浦江线路长、穿村庄多,工作量会更大,为此,要通过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动员人民群众,使其看到希望和利益所在,自觉配合,加快进度。
总之,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一次人代会《关于水环境整治的决议》以来,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转折。“外引”抓住了机遇,争取了主动,收到了突破性的成效。“内治”起到了阶段性效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也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人民上下持之以恒的共同努力,慈溪的蓝天碧水一定会来到!
以上是我的发言,如有不当,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