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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林、新浦、胜山镇代表中心组关于对市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评议意见
2008-10-17 阅读: 1519

关于对市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评议意见
 
逍林、新浦、胜山镇代表中心组
(2006年7月28日)


 
    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水环境整治的决议》以来,我们逍林、新浦、胜山镇的代表们高度关注着全市水环境整治决议的组织实施情况,为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而喜,为水环境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而忧。三年来,代表们本着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市人代会上提出了许多相关的意见或建议。今年6月份以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水环境整治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统一部署,我们逍林、新浦、胜山镇代表中心组,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及时传达动员会议精神,组织代表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走访活动。现将评议意见综合报告如下:
    代表们认为,自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水环境整治决议以来,市政府对水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我市水环境现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切实加大对水环境的整治力度。几年来,通过市、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水环境的恶化趋势得到了遏制,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引水改善水质,优化农村供水状况。市政府为补充我市水资源,投入巨资积极寻求慈溪境外水资源作为补充。下姚江引水应急工程的建设有效补充了我市水资源,汤浦水库、曹娥江至慈溪等引水工程的建设将为我市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战略保障。市政府在保证群众有水喝的基础上还积极改善饮水质量,通过封山育林、控制水源地禽畜养殖等措施使沿山饮用水库基本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标准,杜湖、梅湖等主要饮用水库已建成省级标准化水库。针对供水系统管网老化、漏损率偏高等问题,市政府从2003年10月起在全市开展农村二次改水工程,全市中西部农村已累计完成改造5万多户。
    (二)大规模治理污水,迁建重污染企业。市政府下大力、动真格实施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了我市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市域污水治理工程,乡镇配套集污管网干线也成为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对漂印染、电镀等行业的整治纳入“十一五”规划,在杭州湾新区、慈东工业园区设立生产基地,实行集中迁建整治。着力从源头上解决水环境恶化问题。
    (三)提高监管水平,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以环保专项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有效遏制污染反弹。通过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网络,提高监管水平,有54家重点排污企业已安装实时电子监测监控系统。环保部门多次发起“环保风暴”,组织开展“零点行动”。三年来,通过检查、立案查处、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依法取缔等方式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污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此外,市政府还通过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积极建设生态农业、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等方式切实强化生态建设举措,使水环境整治与发展循环经济、创建卫生城市、建设生态市等工作联动开展。
    虽然,全市的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由于水环境整治的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代表们认为水环境整治离群众的期望仍有不少差距。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重污染企业的处罚仍需加强。当前,群众对以下三类企业反响强烈:一类是分布在群众居住区内又没有列入“十一五”搬迁规划的重污染企业;另一类是无牌无证的电镀、洋垃圾退镀等手工作坊;还有一类是不合法使用环保设施处理废水、废气的重污染企业。这些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不仅对环境的破坏力大,而且极大地影响着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对以上企业的排污问题,群众曾向市级有关部门反映,但有关部门的处理措施不力。如新浦镇自2003年来有33家小电镀企业被查处,整改工作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此后不久,又死灰复燃。有代表反映有家铝氧化企业一证多用,群众曾多次向环保局反映,环保局虽然发出了处理通知书,但未得到有效解决。
    (二) 企业偷排污水现象依然存在。胜山镇代表反映有的企业缺乏“爱水、惜水、护水”意识,利用种种障眼法偷排污水,需要政府加大执法监控和查处力度。逍林、新浦代表反映每逢雨天前夕,就有大量污水从污染企业中排放下来,导致逍林境内的水云浦江、破山江等所有南北走向的河道几乎全部被污染;新浦五塘南、黎明等村的近10条二、三类河道被严重污染,水质变差、发臭,每逢雨后,这种现象更加突出,河两旁的村民连门窗也不敢开,据村民们反映污染源是周边镇的几家企业,这几家企业曾向五塘南、黎明等村作出经济补偿,但偷排仍在继续,百姓反响强烈。虽然,政府对企业偷排采取了不少措施,但监控和查处力度还不够大,偷排现象屡禁不止,群众怨声不断。
    (三)垃圾处理对水环境存在污染隐患。在我市,垃圾的处理方式基本上依赖填埋,但是国内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技术尚不完善,垃圾填埋中产生的渗沥液处理难度大,处理后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严重污染地下水,政府花钱不少,却未达到应有的环境效益。欧美各国从2005年起,有机物含量大于5%的垃圾不能进入填埋场,填埋成为处理垃圾的最终方式,而不是直接方式。城镇垃圾处理与管理的发展方向是无害化、资源化、能源化综合处理。此外,在农村有很多户厕未达到三格式无害化户厕的建造要求,大量粪便直接排入河道,对水质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视。
    为进一步加快水环境整治进程,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代表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第一,因地制宜,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加快杭州湾新区漂印染基地和电镀中心的建设进程,使各迁建企业及早迁建投产。要求那些分散在群众居住区但没有列入“十一五规划”搬迁的污染企业搬离居住区,对确有困难无法搬迁的污染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市镇两级有关部门要对无牌无证的污染企业作一次深入细致地调查,在情况明、底子清的基础上,依法取缔小电镀、小印花等“十五小”加工户和非法金属酸洗点、洋垃圾退镀点,从源头上解决河道水质变差、发臭的问题。此外,政府要制订政策,引导污染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减少污染,对引进先进环保工艺、设施的企业要给予补贴或奖励。
    第二,齐抓共管,加大对污水源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加大环保监管力度,及时打击违法排污,经后对不规范使用废水治理设施、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要加强监测,环保部门要提高日常巡查频次,特别是在雨天前夕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目前尚未安装实时监测器的排污企业要强制安装,实施24小时在线监测监控,确保污染企业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完善环保监管网络,对排污企业的查处市、镇、村三级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同时还要加强镇与镇或街道间的合作,强调区域治理。对已成立的镇级环保监察中队除了加强业务上的指导外,还要使它们具备执法资格,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监管的积极性,监察措施往基层下移。对偷排现象严重、群众举报频繁的企业排污现象要跟踪到底,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
    第三,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垃圾的最终出路问题。对垃圾的处理要借鉴先进国家、地区的经验,严格按照垃圾处理达到“废水废气废渣”零排放和“成本最低化、处理无害化、垃圾减量化、资源再生化”的要求,探索并逐步使用垃圾处理的先进方式。目前,要尽快启动市域生活垃圾最终处理工程,加快粪便处理中心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在农村新户厕建造时,要坚持标准,对原有的未达标的户厕要进行就地改造。市政府对镇级污水管网的铺设要在政策上进行引导,财政上给予支持,逐步把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同时,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环卫行业的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及时消灭卫生死角,全面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
    第四,形成合力,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要持之以恒地在全市开展对水环境整治的政策宣传和舆论营造,设计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载体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确立水资源忧患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此外,要加强水环境公众信息网络建设,强化水资源状况信息发布,市级有关部门要在电视或报纸上定期公布市内各水厂的饮用水质量情况,以消除群众顾虑和传闻。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公众监督体系,着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合力推进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最后,代表们希望市政府对水环境整治既要有紧迫感,又不能急功近利,要把水环境整治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保证全市的水环境质量有实质性的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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