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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2008-10-17 阅读: 1547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与质量安全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9月5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根德、黄柏寿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农业局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汇报,分组到海通公司、桥头创汇蔬菜基地、新浦益大养鸡场及兴合、中冠农资购销点和城东菜市等地进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成员在检查过程中分别就严格标准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控制工业 “三废”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科学监管保证市民吃到放心农产品等,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过程中,孙根德肯定了我市前阶段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取得的成绩。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机构健全,措施明确,保障有力,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得到了确保,基本形成了让人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孙根德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觉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划和扎实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保证老百姓 “米袋子”和 “菜篮子”安全;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形成全方位、高强度的安全监测网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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