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编制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
2008-10-17 阅读: 877
  一是决议助推规划编制。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根据决议精神,编制《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07-2011)》,并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是人大、政府联动编制规划。市政府积极行动,办公会议和常务会议进行多次研究,并于2007年4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规划初稿。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建议。2007年7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77-2011)》,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充实规划内容、健全规划体系,强化绩效考核、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与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按年度有序推进规划。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加紧修改规划,并尽快予以出台。同时,根据规划精神,出台了《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2007年实施方案》,细化年度计划,明确工作职责。
  四是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下步将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精神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07-2011)》安排,每年组织一次常委会审议和代表视察,主任会议每年听取年度实施方案。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和跟踪监督,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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