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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注法院执行工作
2008-10-17 阅读: 859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对拒不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促使其履行执行义务。
  二是强化措施,提高执行工作的实效。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惩处力度,形成执行高压态势。坚持风险告知制度,将风险告知贯穿于案件的受理、诉讼、执行全过程。坚持审执兼顾,加强诉前和诉讼保全,固定可执行财产。坚持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加强庭前、庭间等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继续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投入力度,增强执行能力。
  三是争取支持,增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力度。加强与各镇(街道)、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破解执行难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实施好例会制度,整合共享信息资源,切实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大执行格局。
  四是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落实好“四个穷尽”原则。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把好执行和解关,防止违背申请人意愿随意变更生效裁判结果。进一步探索执行新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在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上下功夫。
  五是进一步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认真把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促进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共同破解非诉行政执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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