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力率领的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慈开展专项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孙根德,副市长杨慧芳陪同检查。
姚力一行先后到三北振慈禽业合作社、桥头创汇蔬菜基地、徐龙鳗业有限公司、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海通公司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了我市关于贯彻执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自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推行田间档案制度、建立绿色产业基地定期抽检和上市报检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试点等工作举措,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得到了确保,基本形成了让人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姚力对我市贯彻执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觉执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在抓 “标准化、基地化、主体化”工作的同时,使面大量广的农户切实提高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共享机制,使相关部门的执法队伍、检测设备等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