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大工作 > 人大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全国人大《若干意见》胡永先要求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一指导性文献
2008-10-17 阅读: 1568
       9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永先在会上作专题辅导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金木、陈焕根、陈式衡,全市各镇、街道专职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和市人大机关部分干部参加了辅导学习。

       胡永先在讲话中指出,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他要求大家充分认识《若干意见》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牢牢把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要求,努力把这一做好人大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献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胡永先强调,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要重点抓好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等几项工作。市、镇、街道人大要按照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代表知情知政工作,进一步扩大人大代表对市、镇人大组织活动的参与;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加强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条件和保障。要对照文件精神,对现有的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对现行有效的制度加以健全和完善,对尚未健全的,从实际出发,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的相关意见。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73381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