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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008-10-17 阅读: 837
        5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龚建长、叶黎明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成、陈国权、孙根德、黄柏寿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市长许文东、戚兴初,市人民法院院长黄贤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张明、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夏利祥应邀列席会议。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 《关于慈溪市200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 《关于慈溪市2006年非税收入及财政其他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情况和2007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 《关于慈溪市200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政府 《关于市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建设工程调整投资规模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 《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我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通过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会议通过了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慈溪市2006年度财政决算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6年财政决算、非税收入及财政其他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审议认为,2006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实现了财政预算收支平衡;非税收入及财政其他资金收支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年收支执行情况良好。市审计部门 “同级审”工作细致,事实详尽,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了依据。会议对这些报告表示同意。会议审议提出,要继续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优化收入结构;要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要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监管,盘活闲置资产;要重视财政改革,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和绩效评价工作;要加强对镇级财政指导工作,促进镇级财政平稳运行。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 〈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和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并审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预防工作的实效,形成预防工作的合力。会议同时审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快体育场馆和设施建设,完善组织网络,加强学校 (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进我市体育事业不断发展。

        会议还通过了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调整市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

        浒山、宗汉、坎墩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观海卫、桥头、庵东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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