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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2008-10-17 阅读: 882
      7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陈国权、孙根德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成、龚建长、叶黎明、黄柏寿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兴达,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张明、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夏利祥应邀列席会议。市府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司法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慈溪市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慈溪市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 《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 (2007-2011)》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进行了分组和集中审议,会议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这一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会议对这两个报告表示同意。为推进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快速发展,会议审议提出,要统一思想,努力完成全年主要经济目标;立足重点和难点,保障经济全面发展;要关注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会议审议了 《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 (2007-2011)》,通过了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查同意 〈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 (2007-2011)〉的决定》。会议审议认为,市政府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精神为依据,以生态市规划为基础,结合市政府五年主要工作安排,把水环境整治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重点,编制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规划目标有鼓舞性,内容全面有综合性,措施务实有操作性,是我市今后五年贯彻落实决议、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总纲。会议审议提出,要进一步充实规划内容,抓紧做好规划的修编完善工作;尽快制定实施计划和专项规划;强化考核,加大投入;理顺关系,加强协调;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会议在审议我市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时认为,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近一年来,全市上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 “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安排和落实普法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认识、组织机构、规划制定、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上都很到位,启动情况较好。会议审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普法办的主导作用;要正确处理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关系;要在重点对象的普法上探索新路子;要完善普法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等。

      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部分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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