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我市的有效实施,督促、支持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完善举措,推动我市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5月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副主任高松岳、胡建国、宓永波、邹柏涌、楼雪聪、郑茹杰参加。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江再国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