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8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慈溪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孙百南、邹柏涌、叶曙明、郑茹杰、张建程已被确定为慈溪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条之规定,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孙百南、邹柏涌、叶曙明、郑茹杰、张建程辞去慈溪市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
察院,市委组织部,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
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杭州湾
新区管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