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胡利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慈溪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慈溪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慈溪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镇人大主席
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
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
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印发